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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杰梁荣张砥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54:09 | 27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三,反应不当,对事件性质等重要问题把握不准,引导失当,从而放大事件,激化矛盾。在应急处置中的表现就是,往往出现一些“妄语”现象,结果更加激化矛盾。譬如在2009年5月份杭州飙车案的处理过程中,警方仓促中向社会公布了“初步认定肇事车辆时速是70码”,结果引起社会关注焦点转变,对警方这一说法的质疑成为舆论中心。最后的专家测算虽然修正了这一说法,但由于警方首次提供的信息存在失真与误导现象,从而使其后的每一个行为都被社会舆论质疑,失去了对事件的话语权。[10]
(二)处置困境分析
    针对网络诱致突发事件处置中的不当行为,曾有媒体将这些行为归纳为缺语、失语、妄语现象。[11]透过这些现象,可以看到现阶段对网络诱致突发事件的处置还存在很多困境。这些困境,与社会转型、政府转型、网络环境变迁有很大关联,而此类事件的不可控性和应对经验不足更是成为影响处置工作的直接困境。
    第一,影响范围不可控困境。如前分析,本体事件一般不涉及复杂的利益关系,利益相关者不多,影响范围有限。但一旦进入网络诱致过程,影响范围将不可控制。首先,社会影响范围不可控。本体事件一旦进入网络诱致进程,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该事件相关信息的接受者与发布者,发表观点进行评论,影响事件发展的进程。网络空间具有开放性和无边界性,这些都会放大和渲染本体事件,使事件的影响范围难以预期。其次,官僚体制内影响范围不可控。在传统的科层制体制下,突发事件信息是遵循组织结构的金字塔原则逐级上报的。从理论上来说,下一层级可以选择性上报信息,甚至可以垄断某些信息在体制内的发布,上级的影响范围是被下级所确定的。但在网络诱致突发事件中,由于网络的作用,体制内的每一个节点都可能分享到所有的相关信息,下一层级很难控制上级的关注范围,也就难以控制上级的影响和干预程度。在现行体制下,如果上级机关的影响范围和干预程度不可预期,则处置工作的可控性必然削弱。
    第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困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不适应现代社会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方式。很多干部仍然依赖传统的信息传送渠道获取信息,不注意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获取和分析信息,不能及时跟踪和分析网络上的舆情动态。这些不足往往导致信息获取滞后,对处置工作是否能引导舆论把握不准。二是对网络社会下公共权力运行受到的冲击估计不足,缺少研判能力。网络社会条件下,基层“点”上的问题演变成影响广泛的“面”上事件概率大大增加。但很多干部对此估计不足,不熟悉网络化条件下政府的“游戏规则”。对事态的发展缺少足够的预测能力,对关键点把握不住,对利益关系分析不清,缺少自主决策能力,关键时候不能讲政治,往往使处置工作陷于被动。

四、网络诱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网络诱致突发事件是突发事件中的新现象,对其有效处置需要不断研究和探索,这里拟从其发生发展过程的角度提供一些思路。
(一)从源头上控制本体事件的发生
    本体事件的导火线,往往发生在社会矛盾积累较多的敏感领域。目前社会发展仍处于转型中,本体事件发生的概率仍在增加。因此从源头上控制本体事件的发生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可以将本体事件发生领域大致划分为社会领域和政治(公共权力)领域。对于社会领域而言,需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下,逐步形成合理的社会结构,避免社会过度分化,倡导社会公德,形成和谐的社会氛围。对于政治领域而言,需要严格规范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包括公务行为和个人行为,最大限度的减少“官民冲突”,逐步清除产生“仇官”情绪的土壤。

(二)从过程上控制网络诱致进程
    1.建立舆情预警机制。目前,网络的舆论监督触角更宽广,传播更具有发散效应,因此,要及时捕捉网络上对有关本体事件的舆情动态,增强预见性。要善于将小事件放到大背景下观察,增强对有关热点的预见性,在小热点演变成大热点之前、新热点拖成老热点之前、简单热点衍化成复杂热点之前,发现苗头和倾向,做好预测。[12]同时,对网络诱致突发事件,可以借鉴处置实体突发事件,尽快探索制定并完善一套应急预案。
    2.把握规律性,提高处置能力。要尊重网络传播规律,善于利用相关规律做好引导工作,干预网络诱致进程。例如可以利用饿夫理论(该理论认为,网络像一个饿夫,每天要吃很多东西,对它最好的办法是喂食,你喂什么它就吃什么,你不喂它就自己找吃,这时它找到什么就吃什么。[13]所以,要对网络关注的焦点适时进行变换,引导网络舆论转移关注点。要加强舆论引导力,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实时传递主流声音,有效实现网络意见均衡。
(三)妥善应对变体事件
    变体事件发生后,要着眼于解决本体事件,注重网络引导,把握关键环节。
    1.解决本体事件。本体事件是矛盾的源头,是最根本的诱因,一般也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在处理网络诱致突发事件中,首要的还是要正确处理本体事件,特别要注重法制化和规范化。在变体事件已经产生之后,必须要有一定的政治智慧来处理本体事件,有时候甚至不能就事论事,要讲政治、顾大局,对本体事件的一般处理原则应是“就高不就低”,以尽快平息舆论,从而使后续处理工作平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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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