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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之等:司法改革与律师成长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1:44:43 | 1218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个人感觉,这些年如果说中国律师还有一些作为的话,与“思之精神”的人格引领是分不开。刚才徐灿律师特别提到死磕派律师,如周泽、斯伟江、蒲志强、迟夙生、杨金柱--我觉得“死磕派”律师命名为“先锋派”律师可能会更好--也许很多人不知道,在这些死磕派律师之前,陈有西律师、莫少平律师甚至田文昌律师等人我个人以为也属于先锋派律师。而且大家可能还忽视了,过去我们说广东讼师陈梦吉是讼师的杰出代表,是讼师中的“扭计”祖宗,而张思之老先生就是当今“死磕派”律师的祖宗!在新中国,最先践行死磕精神的是张思之先生,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一直持续至今,他一直是在和被滥用甚至是被私有化了的公权力、司法权力,和各种悖离法治不讲程序的滥权行为做斗争而始终“站着辩护”的人。在这个意义上,现在所有“死磕派”律师、“先锋派”律师都是在“思之精神”的人格引领下对律师独立职业精神的发扬光大。这是我对“思之精神”的粗浅解读。
    其次,我想向大家介绍一下张思之先生最近几年在中国一些影响性诉讼个案和重大法律事件中所起的特殊作用。刚才开场前千帆老师介绍的是主要是张老爷子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的“丰功伟绩”,但我特别看重的是自2009年重庆“打黑”或者“黑打”以来中国法律界对捍卫司法公正和助推法治进程的杰出贡献,这其中以江平先生为代表的学者队伍和以张思之先生为代表的律师队伍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我个人感觉,如果没有江平教授、张思之律师以组成“法律专家顾问团”的形式参与对李庄案尤其是李庄案第二季的声援,没有顾问团对陈有西律师、斯伟江律师和杨学林律师的全力支持,就不会有最高检察院通过地方检察院叫停李庄第二季,就不会有重庆帝国第一块多米诺骨牌的倒下,也就不会有后来薄谷开来杀人事件的揭露、王立军的叛逃以及薄熙来的锒铛入狱和重庆模式的摧枯拉朽!我认为这一点完全可以写入历史,载入中国法治史册。在重庆事件中,张老爷子、江老爷子、贺卫方教授、何兵教授包括陈有西律师等人表现出非常大的道德勇气和法律担当,使中国避免了重陷文革悲剧或者人治主义悲剧。
    除了李庄案,张老参与声援的另一起重要案件是前年发生的贵州所谓第一黑社会大案--黎庆洪案件,在这个案件中以周泽律师为代表的全国各地一百多名“死磕派”律师在贵阳小河法院做了长达一年多的可谓艰苦卓绝的辩护斗争,也有更多学者、律师组成专家顾问团和律师观察团声援一线辩护律师,支持他们依法抗争。这些由律师和学者组成的群体面对不讲规则和不讲程序的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甚至在所谓中央督导组直接干预小河案非法滥权审判时表现出了非凡的勇气、担当和强大的精神力量。后来这个案件虽然还是最终被判决为“黑社会”案件,但我们事后的评价是虽败犹荣。
    还有正在进行的青岛平度记者陈宝成因抗争非法强拆维权而被构陷的所谓非法拘禁案。这个案件也是一些先锋派律师如迟夙生、蒲志强、斯伟江、周泽、王甫等站在维权第一线,同样是由江平教授、张思之律师、贺卫方教授包括张千帆教授组成专家顾问团提供道义声援和法律帮助。
    从这一系列的大案要案和法律事件中,我们看到越来越来多的中国法律人,包括律师、法学家、法制记者挺身而出,捍卫中国法治底线,并且在关键时刻或者勉力支撑,或者力挽狂澜,这才使得从今年上半年到下半年各种混乱的政治思潮甚至反法治的思潮,如“七不讲”、“反宪政”、“反普世价值”,最后在年底前能够得以无疾而终,被执政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彻底否定,这些成果的取得和法律界的死磕和努力显然是密不可分的。所以从这个角度而言,中国法律人是值得庆幸的,不仅应该庆幸终于等到了重张法治大旗的三中全会《决定》,还应该庆幸正是因为有了江平、张思之这样一批中国法律界的良心和脊梁才有我们来之不易的今天。
最后我还想展望一下未来。从刚才张思之老师的演讲中我们也看到了他对中国法治未来还怀有着的深深忧虑。虽然目前从官方文件中,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和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或者司法政策性文件规定中,我们看到了司法改革的强烈信号,包括强调审判独立、检察独立和法院、检察院去地方化、去行政化,但所有这一切恐怕还需要更多的立法努力和配套措施予以跟进,这个过程本身就很难很费时间。但我更加担心的是制度建设之外的问题,也就是公安司法人员人性的缺失和人格的缺陷。例如,现在我们一方面在大张旗鼓地平反冤假错案,但一方面冤假错案还在持续不断地发生,无论是张思之老师还是徐灿律师刚才都提到了这一点。这说明什么问题?说明仅仅只有制度的完善还是远远不够的,法治社会的建成不是轻而易举的。如果在朝的公安司法人员丧失人性、缺乏独立人格,只唯领导意志是问,只看自己身边亲戚朋友或者本人的利益所在,而不是秉诸事实、法律和良心去办案,则即便有了司法独立,也不可能有司法的公正,这正是我们所深刻担忧的。受“思之精神”所感召和引领的一批律师在各个场合和各个影响性诉讼中,包括正在进行的江西新余刘某案中和在北京可能马上开庭的许某案都在发挥积极的作用,但我感觉这还远远不够,为什么?因为法治中国的建成不是张思之先生一个人的事,不是张千帆教授几个人的事,也不是“死磕派”律师一群人的事,而是全体中国人的事!而现在中国人普遍缺乏的就是公民人格,这一点在张千帆教授为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年所做的北大演讲中曾深刻指出和一再重申:如果每个国民都是充满着奴性而不是充满人性,每个国民在其行为中考虑的都是自己的个人利益得失而从不考虑社会公益,甚至从不考虑自己合法权益的伸张、自己独立思想和自由意志的表达,那这个社会必然是非常可悲的。这就提出了一个重大命题:法治社会呼唤公民人格。这个问题看似很宏大,实际很具体,比如今天在座的各位出门过马路能否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在座的法科学生毕业后能否拒绝第一笔黑金交易?我们能否做到真正的人格独立?我们是否具有理性的维权意识、自由思想和社会批判精神?这涉及到每一个人,每一个中国国民。所以借此机会我想再次呼吁,让我们在“思之精神”引领下,每一个中国人--不仅仅包括死磕派律师或者有良心有担当的学者--都能够做到独立思想,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做一个有勇气、有担当的理性公民,使我们法治进程中的每一步、改革措施中的每一项都能够得到全体公民的积极响应,从而在较短的时期内实现公民社会的培育和法治社会的养成。刚才思之老师对北大师生提出了期望,在此我算是画蛇添足,提出我个人的一些想法,期待引起大家的共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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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