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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之等:司法改革与律师成长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1:44:43 | 1216 次浏览 | 分享到:

    所幸的是,在这个艰难时世,很多律师站了出来,为了宪政和人权,他们选择坚守。这其中不光包括很多刑辩律师律师,还包括很多过去做非诉做得非常成功、挣大钱的律师,譬如深圳的劳维律师事务所的段毅,他曾创办了在改革开放最前沿的深圳第一家律师事务所,是当时官方支持的当地最大的所,但是他现在专注于维护劳工权益,推动劳资集体谈判,大家可以搜中国集体谈判网就了解他的工作了,但现在,他不仅散尽家产,而且面临着资金和人生双重风险。
    又如深圳衡平机构的黄雪涛律师,她曾是专业的国际金融律师,现在却专注于精神卫生领域的人权保护,多次获得南方报业集团的南方致敬年度人物奖;还有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吴革--他也是北京律协宪法专业委员会(这个委员会过去也有人权两个字,因为敏感事件被去掉了)的创始人,是一位金融专业律师,却将自己大多数精力用于宪政人权事业;还有我旁边的这位点评嘉宾李轩教授,是我所在的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的秘书长,中财大前法学院副院长,他过去和我同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当律师,他的业务做得非常好,现在他却完全不做挣钱的业务,只专注于宪政人权事业。还有大家熟悉的斯伟江、丁家喜律师,也都曾是年收入近千万的非诉律师。更不用说现在被称做“死磕派”的律师和人权保障律师团中的律师们,他们的存在和波澜壮阔的抗争使中国的法治生态为之改观。
    所以,作为中国律师必须有使命感,我们纵观张思之先生之所以成为今天为大家所景仰的张思之,就是因为他对我们国家、社会和人民时时刻刻有一种使命感和责任感。
    第三,张思之先生的人生还告诉我们,律师应当具有人文情怀。律师与会计师、审计师、工程师这些同称为专业工作者的不同就在于律师应当属于人文知识分子,而我们常说知识分子代表着社会的良知就是指的就是人文知识分子。所以律师的人文情怀不仅体现为抱着一种“家国天下”的积极入世的态度,对社会不公不平则鸣、始终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参与立法和司法改革等,还包括对人民的苦难应时刻抱有一种巨大的悲悯情怀。因此,优秀的律师应当首先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或者人道主义,要关心民瘼,要用自己的专业学识帮助弱势群体。而我们现在很多律师对弱势群体的苦难视而不见,一心只想挣钱,这是人生价值观的迷失!
    所以,优秀的律师是真正爱国主义者,而不是如一小撮为文革招魂的人所污蔑的“引路党”或“汉奸”,但爱国的国不是指state,也不是狭隘的country,而是指nation,也就是林语堂所言的吾土吾民。因此,不是在你的丰田轿车屁股后面贴的个“誓死保卫钓鱼岛”的即时贴口号你就是爱国了,因为爱国不只是爱country,更要爱生活在这方热土上的人民,要关心他们是否幸福、自由,是否免于着饥馑、恐惧和不公。正如屈原所真爱的肯定不是楚怀王、王后郑袖和公子子兰所代表的楚国腐朽的政权,而是生活在楚国大地的同胞。当时,秦国的将领白起在长平之役后刚坑杀了赵国二十万降卒,正是因为担心楚国人民受秦国暴政的奴役,屈原才在流放之路上奔走呼号,并在听到楚国国都郢都沦陷、吾土吾民受暴政奴役的命运必不可免时自沉汩罗江!
    因此,真正的爱国是指爱吾土吾民,爱与自己的祖辈父兄共同生活在这方土地上的同胞,深切地悲悯他们的苦难。张思之先生的人生告诉我们,中国律师应当有这样的人文情怀。
综上所述,一个优秀的中国律师应当保有法律人的法律人格,拥有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以爱国天下为己任的抱负和悲悯、恻隐为特质的博大的人文情怀,热爱人民,关心人民或弱势群体的苦难!
    以上四点,我想就是张思之所言中国律师成长这个主题中乃的应有之义,也是张思之先生人生的写照。我认为遵循这四点,是律师成长的正途,这也是张思之先生用其身体现力行所诠释的积极有为的律师职业人生!谢谢大家!
    张千帆:感谢徐灿律师的精彩点评!总结一句话:做一个称职的律师,就是最好的爱国形式。
    下面有请李轩教授点评,大家欢迎!
    李轩:时间已经很晚了,我就简单说两句。刚才徐灿律师说他有资格点评张思之大律师,我是自愧不如,认为没有资格点评张老师。而且之前我跟千帆老师说过,最好办成张老的讲座专场,不安排点评,因为他的思想、精神博大精深。最近十年我和张老走得比较近,可以说我是张思之先生的忠实粉丝,也可以说是“思之精神”的追随者,“思之精神”是江平教授对张思之先生高贵人格的高度概括,刚才张老的演讲就非常全面地体现了“思之精神”。在中国目前这种人格普遍逐渐低俗、法治不彰、民权不保的时代,张老以其高贵人格引领中国律师、引领中国社会健康向前发展,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我经常参加有张老出席的活动,发现他每次讲话的内容都各有侧重。上次何兵教授在中国政法大学邀请张老做了题为《律师的光荣与梦想--我们律师》的演讲,讲的内容和今天的内容相得益彰。当时我对他的讲座做了一个四句话的概括评价,后来有人发微博说我是在拍马屁,不知道今天重复一下是否还算拍马屁,因为这四句话用在今天的场合仍然合适,那就是“中气依然十足,气场十分强大;魅力不减当年,人格更加伟岸”。大家可以从张老的演讲当中听到思想、逻辑、理性、批判精神,事实上我们今天还特别体会到一种激情,整场演讲“激情的理性”和“理性的激情”交相辉映,这实际上就是张老刚才演讲中所提到的语言魅力--我曾在多个场合说道,法律人如果不应该是文学家,至少也应该是一个文字专家。张老刚才算是现身说法,给律师、法官、检察官以及未来的法律人做了职业上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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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