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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丨严肃纠治不担当不作为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作者:杨松 | 发布时间: 2025-04-09 14:43:53 | 152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5-04-09 14:43:5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成绩有目共睹,但决不能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纵观近年来全国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有的党员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三重一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有的工作不用心、不尽力,疏于监管、失察失责;有的回避矛盾问题、推诿扯皮,接受任务拈轻怕重、挑肥拣瘦;有的瞻前顾后“怕出错”、敷衍了事“打太极”,等等。这些行为影响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妨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高度警惕严肃整治。

  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成因复杂多样。一是思想“总开关”松动。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上搞形式、走过场,精神之“钙”逐渐流失,从而失去实干的精神支柱,丧失奋斗的内生动力。有的宗旨意识淡薄,未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个人得失凌驾于职责之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不是为群众“省心”,而是为自己工作“省事”,本质上是脱离群众。

  二是责任“动力源”缺失。有的领导干部对落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识不清、思路不明、措施不力,对干部作风问题视而不见。个别党员干部存在“多干多错”的错误心理和“等靠要”思想,怕出错、怕被追责,不敢担当,不愿“涉险滩”、“啃硬骨头”,出现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面对危机向后躲的现象。

  三是能力“硬支撑”不足。部分干部不注重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储备,不能准确理解党中央大政方针的核心要义,对工作要求标准不高、谋划不足,遇到困难畏首畏尾、患得患失,缺乏政治担当、责任担当。部分干部“本领恐慌”,缺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面对改革攻坚任务时“不会干”,对重点工作“不推不动”,依赖“上级先出经验再跟进”。

  丁兴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作风建设,从多方面、多维度对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提出要求,刹住了一些不良风气,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然而,也有个别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推脱躲绕,在工作岗位上“混日子”,习惯于“打太极”,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有几种情形:“空喊型”,表态多、调门高,工作粗疏、作风漂浮,落实工作做选择、搞变通,对自己有利的就干,不利的就不干;“躺平型”,奉行“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工作中“不喊号子不拉纤,卷起袖子一边看”,落实工作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梗阻型”,工作中冷硬横推、推诿扯皮,机械强调“不能办”而不研究解决“怎么办”,遇事消极应付;“太极型”,热衷于分解任务、相互“调度”,遇到需要攻坚的工作就左躲右闪、讨价还价;“甩锅型”,习惯当“二传手”,层层签订“责任状”,该担责不担责、该拍板不拍板,机械分摊分派。

  不担当不作为行为因发生的领域、造成的后果、主体身份等因素不同,可能面临不同纪法责任:如果责任人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职不力,造成危害后果的,则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七十四条,系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如果在联系服务群众中不担当不作为,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损害群众利益的,则违反《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如果表现为“新官不理旧账”,或者在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则违反《条例》第一百三十条或第一百三十一条,系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后果的,还可能涉嫌渎职犯罪。

  如何坚持问题导向,升级打法,持续深化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遇事推诿扯皮等问题?

  宋秉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担当不作为,不仅成不了事,而且注定坏事、贻误大事。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点上查与面上治相结合,从专项整治、警示震慑、强化监督到建章立制,实现“全周期管理”闭环。

  一是靶向发力精准施治。抓住“关键少数”才能管好“绝大多数”。要压紧压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以模范行为、模范作风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做有为之人。要从问题突出表现看共性、找规律,瞄准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题调研等方式,围绕重大项目、重点岗位、重要窗口等开展点穴式监督检查,对“躺平式”干部开展系统排查。结合日常监督、巡察监督、信访举报等渠道了解的情况,对“躺平式”干部精准画像,立好整治靶向标,实行项目化推进、流程化运作、清单化管理,增强纠作风、严纪律、强担当、促落实的叠加效应。

  二是持续释放震慑效应。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完善责任清单,健全环环相扣、层层衔接的责任体系。深化清单明责、督责、问责全链条机制,着力解决责任“虚化”“表面化”等问题,坚决查处履责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推动党员干部知责、守责、担责、尽责。坚持“零容忍”态度,对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健全完善“一案双查”机制,倒查领导责任,以严厉问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对明哲保身、碌碌无为,不敢斗争、不愿担当的干部该调整的调整、该处理的处理,不断释放干事创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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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