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参与实践,使全过程人民民主从价值理念有效转化为扎根中国大地的制度形态、治理机制和人民生活方式。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避免了少数利益集团绑架民意甚至撕裂社会、多党恶性竞争、选举时漫天许诺而选举后无人过问等西方民主弊端,有效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有力凝聚起全社会的广泛共识、汇聚起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从国际比较看,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为丰富和发展人类政治文明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的伟大创造
民主是人类社会历经千百年探索形成的政治形态,在人类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民主不会千篇一律,更不能搞“唯我独尊”。20世纪以来,在波涛汹涌的民主化大潮中,有的国家停滞不前,有的国家陷入动荡,有的国家分崩离析。一些国家的民主化出现挫折甚至危机,并非民主本身之错,而是民主实践出现了偏差。特别是个别国家以自己的尺度评判他国,甚至通过“颜色革命”、使用武力迫使他国照搬自己的政治制度、民主模式,这就不是民主实践,而是反民主的。
作为幅员辽阔、历史悠久、情况复杂、现代化任务十分艰巨的大国,中国的民主经历了选择、探索、实践与发展的艰辛历程。围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我们基于本国国情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努力实现民主发展与政治稳定、社会进步的良性互动。我们注重吸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一切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抄照搬别国民主模式;欢迎一切有益的建议和善意的批评,但绝不接受“教师爷”般颐指气使的说教;不寻求输出中国的“民主模式”,也绝不接受任何外部势力企图改变中国的制度模式。中国的民主正阔步走在一条自己走出来的康庄大道上,中国也坚定支持各国自主选择本国的民主发展道路,反对外部势力以“民主”为借口干涉他国内政。
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也体现了全人类对民主的共同追求。中国民主的成功实践表明,民主是历史的、具体的、发展的。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中国民主的成功实践还表明,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要看人民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了什么口头许诺,更要看选举后这些承诺实现了多少;要看制度和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规则,更要看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执行;要看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
当世界人民对西方“民主灯塔”祛魅之时,神州大地上生机勃勃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及基于成功实践得出的全面、真实、开放的民主评价标准,科学回答了“民主之问”、廓清了“民主迷思”,丰富了民主理论与实践,为世界和平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乘风好去,长空万里,直下看山河。”民主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取得历史性成就,但面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要求,还需要不断发展完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最根本的是要在党的领导下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把“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七个聚焦”之一,凸显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我们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凝聚起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磅礴力量,紧紧依靠人民创造新的历史伟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