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舆论监督如何让地方政府“满意”
赵晓勇
【摘要】 舆论监督,是一个把“舆论”和“监督”合二为一的带有中国特色的词组。如何在“舆论”和“监督”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使“舆论”和“监督”得以实现,又让地方政府“满意”,很多人把这样的情况形容为“两难选择”。作为省级党报,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更好地加强舆论监督,真正履行“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的职责?在近几年的新闻实践中,笔者注意力求寻求这样的平衡点,使地方政府、读者和媒体都“满意”。即,准:“舆论+监督”不仅要准确,打蛇还要打七寸;稳:“舆论+监督”不是把人拉下马,而是善意地打“预防针”;明:“舆论+监督”要一针见血点出症结,更要指明改正方向。
【关键词】 党报;舆论监督;地方政府
舆论监督,是一个把“舆论”和“监督”合二为一的带有中国特色的词组,它反映了中国媒体作为“舆论工具”并从事监督的传统,即公众通过舆论这种意见的形态,对权力机构和其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公众人物自由表达看法的客观效果。其最主要的渠道便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表达的内容和形式可以是赞扬、建议、批评,其中主要的形式是批评,因为这种形式比赞扬更容易引起关注。目前在我国社会中流通的“舆论监督”,其含义已经从舆论学概念演变成了大众媒介的“批评报道”,“舆论监督”实际上几乎同等于大众传播媒介的监督,即“媒介监督”或“新闻监督”。因此,在许多情况下,舆论监督会“惹怒”地方政府,造成媒体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僵硬。出现这样的情况,实际上是媒体和公众都不愿意看到的。如何在“舆论”和“监督”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使“舆论”和“监督”得以实现,又让地方政府“满意”,很多人把这样的情况形容为“两难选择”。
作为省级党报,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更好地加强舆论监督,真正履行“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的职责?在近几年的新闻实践中,我注意力求寻求这样的平衡点,使地方政府、读者和媒体都“满意”。
准:“舆论+监督”不仅要准确,打蛇还要打七寸
2004年前后,在江苏省兴化市大营镇,投资300多万元的串场河大桥建成一年多,却因通往邻市的引桥没有建好无法通车,群众依然靠摆渡过河。最为让人心痛的是,摔伤的群众有很多,有的甚至摔死了。村民宿必荣气愤地说:“几百万的大桥成了摆设,还不如不建!”
接到群众的举报,笔者来到串场河大桥两头的地方政府采访。串场河大桥对大营镇来说,是利大,采访很顺利。可来到邻市地方政府时,当地群众说,政府的人很难找。政府大院镇长、书记的办公室门都紧锁,工作人员见来了一大批记者,感到很难“对付”,都说领导不在。笔者向工作人员表明身份并说,我们是省报、是党报,不是故意与当地政府为难,会如实报道。大营镇的领导所说的情况,也不一定完全属实,也是希望你们领导能够客观地介绍相关情况。这样一来报道会客观、公正很多,希望工作人员能够帮助联系地方领导,哪怕是在电话里简单沟通了解情况。通情达理的介绍后,工作人员答应打电话给领导。在电话里,笔者把这次来采访的大意,和刚才与工作人员所说的内容告诉给了当地镇书记。书记简单思考后,不但愿意接受采访还主动约记者到他办公室去聊聊。
后来,这位镇书记说,以前他们也遇到一些都市类报纸来进行负面报道,当时情况介绍了很多,但刊登出来的内容与事实差距很大、甚至有些内容是捕风捉影,往往给解决问题带来很大的被动,所以现在对媒体来“监督”,他们大多采取避而不见。之所以答应接受新华日报的采访,是因为对党报还是信任与尊重的,相信报道会客观公正。后来,这位书记谈了跨市大桥建设过程中的一些实际情况,并不是地方政府从中作梗,比如当地老百姓也有不同意见,建设也很不顺利。工作人员吃了苦却不被理解,使得这项工作进展缓慢。在报道中,笔者注意让两地领导都出来讲话。报道刊登后,两地领导都认可报道并说报道是准确的、比较符合事实。泰州市有关领导得知后,立即召集有关领导现场研究解决方案,并多次协调邻市和省交通厅领导实地考察,大桥很快贯通。通车当天,两岸群众自发燃放鞭炮,舞起彩龙,庆祝“断头桥”成了“连心桥”。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而作为新闻报道中难度最大的舆论监督,准确性则尤为重要。因为舆论监督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报道的可信度,关系到被批评的对象是否能够接受,更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报的评价和党报在群众中的威信。需要说明的是,在很多舆论监督报道中,由于部分当事人选择拒绝接受采访,或者是记者只选择性地选用一方当事人观点来介绍情况,这很容易造成报道的“失实”。因此,在进行舆论监督报道时,要尽量想办法让当事人双方、多方出来“说话”。充分尊重事件双方的真实情况,按照新闻规律办事,是党报舆论监督的根本前提。只有全面客观地展现事实真相,才能把握“话语权”,把握舆论主动权,在促进问题解决上赢得主动。
舆论监督报道要准确,还要抓住关键,正所谓“打蛇还要打七寸”。2010年8月底,笔者采写了《20万人重复参保击中医保体制软肋》。这篇报道主要反映的是,我国以前实行的是按不同身份、职业划分的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非职业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分属人保、卫生两个部门,两个系统不对接,因而出现同一参保人重复参保的情况。据统计,泰州市重复参保人数约20万。
文章刊登后,泰州当地卫生部门相关人员找到笔者,纳闷地说,重复参保人数约20万、公共财政重复补助2000万元,这两个数据很敏感、打在他们的七寸上了。连他们都不知道,记者是怎么知道的?原来,材料来源于江苏省泰州市相关部门的一份汇报材料,宏观介绍了当地推行城乡医疗保险体制一体化建设的情况。几页纸、数千字的材料里,关于重复医保的文字仅有40多字,“在对参保者的信息比对中,我们发现了重复参保的现象,初步统计重复参保20万人,公共财政重复补助2000万元”。
城乡一体化,首先是社会保障一体化。重复参保无疑击中了现有城乡医保体制分割管理的“软肋”,既让医保的公平性饱受质疑,又增加了财政负担,更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必须打破身份限制,尽快建立没有城乡差别的一体化参保体系和统一、高效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让“城里人”和“农村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应该是关系到数亿人的大事,是“总理所想的事情”。
经过思考后,我决定拧出“重复参保20万人,公共财政重复补助2000万元”这一个细节,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采访了泰州市及相关市县社保、卫生等数十个部门,掌握了第一手的资料。采访对象都非常配合,他们几乎都反映,这样的情况,全国普遍存在,并说目前很难有好的办法来解决,潜在的意思是只能“听之任之”。我不经意间会多问几句,他们也都能详细地解释,提供相关数据和事例。明明看到制度缺失、公共财政被侵占,却视而不见,很值得反思。现象、原因、解决的办法等,都一一在一个地级市范围内得到了解。
文章刊登后,引起多方关注,省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相关评论不断,新华社新华视点也对类似事件进行了综合分析报道。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部分全国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也对重复参保现象予以关注,并提出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的建议。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都已经实现或正在推进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
稳:“舆论+监督”不是把人拉下马,而是善意地打“预防针”
党报舆论监督,会对监督对象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和政治压力。地方政府对舆论监督报道持不欢迎态度,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简单分析可以看出,这是地方政府怕出事,弄不好被上级领导看到后,会追究相关责任人。在一些媒体人眼里,舆论监督报道的最好结果也是把人拉下马、处理人。在笔者看来,舆论监督报道是发现问题,并不是要处理人,或者是与哪个人过不去。很多时候,出现这些问题的背后有着这样那样的客观困难,舆论监督报道是帮助地方政府发现问题,善意在给地方政府打“预防针”,从而避免出现更多的类似差错、事故。
2013年8月7日,新华日报报道了江苏省开出环保最严罚单,对兴化市、戴南镇“区域限批”分别为三个月、一年。紧接着,又连续刊登两篇后续报道,对这一事件进行了高密度的关注。作为省级党报如此规格报道,在很多人看来,对地方政府肯定很反感。事实情况是,当地相关部门还主动给本报打来电话,表示:“兴化市政府将痛下决心、铁腕治污,已专门成立工作班子来处理此事,纪委、监察局、环保局也将成立专门队伍加强巡察。对所存在的问题,将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要求,选用科学治污工艺进行整改,污泥将送到有权处理单位处理,危险废物随意倾倒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当地有关领导也认为,新华日报的报道不是像一些都市类媒体那样武断地将责任推给地方政府,3篇报道、特别是后续报道对调查、处理问题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我们可以从这两篇后续报道中看出,新华日报的报道抓住了一个“稳”字。第二天即8月8日的报道《兴化被处“最严罚单”激起强烈反响(主)“区域限批”是重拳更是警示(副)》中,兴化市委常委、戴南镇党委书记马元连说,省里采取这样的“倒逼机制”,是为了把生态环境建设搞上去,“区域限批”后镇里的经济还要发展、企业还要发展,不能空说,就得靠实际行动了,这样才能实实在在地把生态环境建设落到实处。“‘区域限批’这种惩罚手段,对一个地区的影响会很大,对其他地区也是一个警示。”泰州市发改委投资处处长周玲洁说,此举将使政府高度重视起来,倒逼地方政府更加积极地谋求转型升级之路,不能再上高能耗、超排放量的项目了。此外,这对当地老百姓也是好事,实施“区域限批”之后,污染自然就会降下来,整体环境将会好起来。
8月9日的报道《“兴化区域限批”在全省引起震动(主)“环保倒逼”是警醒是推动(副)》中,泰兴市姚王镇党委书记成文蔚说,“区域限批”虽然只针对某个地区,但其他地方应引以为鉴,会是很大的促动。他觉得,生态环境建设的关键,还是要从项目建设的源头抓起,把不符合环保要求、不符合产业发展的项目挡在门外。“虽然有很多人对‘区域限批’并不了解,但在环保系统和政府分管领导心中,它是相当重要的环保倒逼手段。”盐城市环保局局长吴雨睛表示,对于很多地方党政领导来说,招商引资是头等大事,区域限批后项目都落不下来了,这对经济下行压力下招商本已困难的地方无异于“雪上加霜”。不过,他认为,区域限批确实可以约束主政者的行政思维和政绩观念,相信对不少地方的党政领导都会有一种警醒制约作用。
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近年来,随着各种监督机制的逐步完善,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新闻舆论监督作为一种民主形式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新闻舆论监督,实际是人民的监督,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工具,对党和政府的工作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在我国现实生活中,不少人把新闻记者称之为“无冕之王”,原因在于编采人员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着新闻舆论监督权。而作为媒体记者,在行使这样的舆论监督时,不能把问题复杂化、更不能把水搅浑,使问题往难以处理的方向发展,这样就与人民喉舌”的观念背道而驰了。
明:“舆论+监督”要一针见血点出症结,更要指明改正方向
笔者以为,和一些都市类媒体不惜版面地刊登舆论监督报道不同的是,党报舆论监督报道应该一针见血点出症结,指明改正的方向,而不应该游离于问题的主要方面,做一些不痛不痒的报道。
江苏省泰州市当地媒体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即将开工的高港区银杏苑小区征地拆迁后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工地上的13棵百年古银杏树无法处理,开发商决定花近20万元移栽这几株百年古银杏。
在一般读者看来,花巨资移栽古银杏应该是件好事。然而,阅读这篇报道时,我注意到“移的是百年古银杏”。据了解,移栽某些树木是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的。于是我想:移百年古银杏需不需要审批?我努力想从文章中找寻到相关的信息,但文章只字未提。当天下午,我与泰州市园林绿化监察队取得了联系,向他们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他们对此事也十分关注,并告诉我: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移栽百年以上的树木均需审批。那么,开发商有没有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在随后的一个雨天,我来到负责古树木迁移审批的高港区建设局城建科。当然,为了采访的顺利进行,我并没有对此事作任何评价,而是就“花巨资移栽古银杏”这一事实进行了详细的了解,从采访中我得知“开发商没有履行相关审批手续”。采访对象觉得花这么多钱移树应该是一件好事,滔滔不绝地谈了很多,还把设计规划、图纸等都拿了出来。就这样,我得到了较为详尽的采访内容。同时,还了解到,应该做好古银杏树迁移工作的,并不是房地产公司,而恰恰是当初与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地产开发协议的区建设局。
“有法必依”,是许多职能部门的承诺,可根据相关法律,明眼人都可以看出这是一起违法行为,作为职能部门和合作方的建设局却“有法不依”,个中原因耐人寻味。根据采访,我写成了《13株百年古银杏该不该这样“移”》,把为何会发生如此事件的来龙去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报道,当地政府迅速对此事做出了处理,完善了相关的手续。地方领导认为,新华日报的报道虽然是揭了地方的伤疤,但对政府职能部门如何“有法必依”是个很好的提醒,与其说是坏事,不如说是一次生动的普法课。
总之,党报要搞好舆论监督需要政府支持,政府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也需要借助党报舆论监督来推动。党报发挥好这个优势,既能确保舆论监督不出偏差,又能较快得到领导和政府的重视,有效地解决问题。对解决好的,还可以跟进正面报道,对解决不到位的,促其加大力度尽快解决,对能解决而不解决的,继续跟踪报道促其解决问题。当今众多地方领导善于将舆论监督作为一种改进工作、优化发展环境的手段,其开明的姿态,反映了新形势下的执政能力和政治智慧。如果更多的领导能遵循新闻规律,少些干涉,多些运用舆论监督,无论是对政府还是对媒体,都是巨大的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