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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华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58:23 | 1020 次浏览 | 分享到:
赵建华--新闻监督如何助推法治化进程 2014年02月21日 10:37:00    来源:中国新闻监督研究中心
 新闻监督如何助推法治化进程
赵建华

    任何游戏,都有规则,法治,就是现代社会的游戏规则。改革开放三十五年,中国的法治化进程不断深入,与此相伴随的,是国家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升。三十五年来的事实已经证明,在一个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的社会,社会文明和民众素质与法治化程度的增长呈正相关走向,民众对政府和社会的认同感与社会法治化程度同样呈正相关走向,社会中的消极现象和负面情绪则与之呈负相关走向。法治化,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公平正义、经济稳定发展、国家繁荣富强的重要保障。一个法治化的中国,不仅是中国人民之福,也是亚太之福,世界之福。
法治化进程的参与者,理应成为法治的维护者,在这方面,新闻媒体是当之无愧的“无冕之王”。我国法治化进程中,新闻媒体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无冕之王”,我们应该给予充分的信任,让他们用好自己的监督权,为我国法治事业的不断完善做出贡献。很多情况下,新闻媒体对法治事件的曝光、披露、报道的过程,正是对公开、透明、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的追问和促进的过程,也是对广大公众进行普法教育的过程。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新闻监督对法治进程的重要性,应该将新闻监督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使其成为法治社会的重要一环。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经过多年发展,现在的媒体业虽然发达,但尚欠缺成熟,其中表现之一,就体现在现阶段一些新闻媒体对公众关注的法治事件的聚焦报道上。主要表现为对这些法治事件报道过于集中,评论表面片面,感情色彩较重,理性分析缺失,对其中部分人物和事件的挖掘过于深入,对当事人的隐私不够尊重等方面。这样的报道所产生的不良后果,一是会对当事人造成伤害,二是会影响法院对案件的裁定与判决,三是有可能煽动集体情绪,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那么,这样的现象是什么因素造成的呢?
新闻监督与司法行为之间存在的矛盾,其根源来自于新闻媒体与司法机关工作性质、运行模式的差异,以及二者对于法治事件所持立场的区别。
其一,工作性质上,新闻媒体属于企事业单位,对法治事件进行新闻报道需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司法机关属于政府机关,对法治事件以依法客观、公正进行审判、裁定为目的。
其二,运行模式上,首先,对于法治事件,新闻媒体往往采取“先入为主”的介入方式,第一时间发布新闻。出于对新闻时效性的要求,媒体很难真实地还原法治事件的全过程。其次,为迎合广大受众,媒体记者通常会采用一些新闻技巧与手段,主观臆断地采用一些夸张、煽情、标新立异的创作手法,以期最大程度地吸引社会公众的关注。加之被采访者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同样难以甄别确定,这些因素都会影响新闻报道的客观、公正和准确。
同样是对于法治事件,司法机关从立案、侦查、取证到起诉、审判,直至最后宣判,走的是一套相对完整、严谨、规范的操作流程,在此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尽管在此过程中也不排除掺杂某些人为因素的可能,但其过程及结果总体来说是可验证的,在大多数时候也是令人信服的。
其三, 所持立场上,新闻媒体对法治事件的评判,往往更多站在道德的角度,用世俗情理的尺子去衡量、判断、评论。这样既能使新闻报道引人入胜,又容易引发社会舆论共鸣。但这也会使案件当事人背负过大压力,又容易以偏概全,以情理模糊法理,误导公众对案情的认知。而司法机关对法治事件的审判遵循于法律条款。道德与法律,情理与法理间的差异,往往造成新闻媒体与司法机关对法治事件的不同解读。
在对法治事件的解读上,新闻媒体与司法机关尽管存在一些差异,但二者之间的矛盾并非是不可调和的。我们完全可以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路径,规范、约束媒体的法治行为,使之与司法部门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彼此良性互动、形成良性循环。同时进一步强化媒体对司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功能,使之成为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廉洁、透明的重要推手。我们可以通过抓好以下途径,实现以上愿景。
1. 建立健全关于新闻监督的法律法规,将媒体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
在这方面,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已建立起相对健全的法律体系。早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发表的《人权宣言》中第11条就规定:“任何公民均享有言论、著作和出版自由。但在法律限制内,须对滥用此项自由负责任。” 法国、意大利、德国、瑞典、芬兰、澳大利亚等国,均有专门的新闻法,为新闻监督划出了底线和界限,明确了新闻媒体需承担的责任。在美国,新闻媒体在法律上只享有“相对自由”,当新闻媒体与司法公正发生冲突的时候,最高法院不会片面地保护言论、出版自由。而在英国,媒体如果在法庭上偷拍、偷录,或发布带有倾向性的报道,误导了社会舆论,都有可能被以“藐视法庭罪”起诉。法国的出版自由法也将自杀、强奸、有伤风化等行为列入媒体报道的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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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