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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通报校内人员参与“黑导”“黄牛”活动引关注 大学校园开放的边界划在哪儿才合理?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 作者:杨松 | 发布时间: 2025-10-27 14:14:11 | 94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5-10-27 14:14:11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罗志敏:现有预约制度最大的漏洞在于身份核验与使用环节的“脱节”:系统允许代预约,但缺乏对实际到访者的强绑定核验,“线上预约”与“线下核验”未能形成有效闭环。这使得“黄牛”可以批量注册、盗用信息,将凭证倒卖。更致命的是此次通报暴露出内部权限管理的监督缺位。教职工和学生违规利用其报备权限牟利,使得本应服务师生的“审批权”异化为“牟利工具”,这是一个从管理短板到内部腐败的链条。高校管理必须从简单的“堵”与“防”,转向更为精细、开放的“治理”思维。

  主持人:“黄牛”现象并非中国独有,海外名校也有学生提供有偿预约服务。那么,海外名校在制度设计上,是否有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

  周玓珞:确实,只要存在巨大的需求和有限的名额,这种套利冲动就会出现。例如,哥伦比亚大学现在也实行类似清华的预约参观制,同样出现了代约服务。关键在于制度反制和惩戒。舆论中最常见的偏激点在于,将校区是否开放与高校的学术和科研是否具有开放精神划上等号。校方应通过媒体曝光等方式,加大对非法牟利行为的打击。同时,通过在线图书馆、慕课平台等多种渠道,彰显开放精神。

  主持人:作为清华大学教职工,李想老师如何看待教职工和学生将校方赋予的“报备权利”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李想:校内人员违规报备、违规载客入校以及参与“黑导”活动牟利,是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和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利益驱使,将学校赋予的报备权利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违背了基本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尤其是教职工,作为教育工作者,本应为人师表,却做出此类行为,更是严重背离了教师的职业道德。

  同时,这种行为的危害是多重的。大量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一方面影响正常教学和科研活动,扰乱校园秩序,甚至带来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校内人员与“黑导”“黄牛”勾结,也损害了学校的声誉,破坏了清华在公众心中的良好形象,影响其社会公信力。仅近两年,北大、清华等知名高校已通报数起类似案例,清华大学在今年7月25日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秩序管理的通知》,强调严禁为无关人员报备入校,严禁为他人有偿报备入校。

  主持人:但公众的质疑也很尖锐:既然清华、北大等名校多次发布这样的通报,这说明内部监管的漏洞是一直存在的。校方除了事后严惩之外,能否从源头上建立一个更科学的内部监督机制?

  李想:您指出的正是学校管理的“痛点”和“难点”。这样的案例反复出现,反映出学校管理确实存在漏洞,如入校报备审批流程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身份核验和预警机制,对违规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不足等,给了违规者可乘之机。校方下一步应着重解决将“报备权”的审批流程彻底信息化、透明化、无纸化,并引入实时监测预警,一旦发现异常批量报备或高频次报备,立刻启动内部审计程序,尽可能减少“人治”的环节。

  规则谁定、责任谁担:从“管理”到“治理”

  主持人:这次清华通报引发热议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处理非常严厉,包括行政拘留、解聘、取消保研资格等。学校的严厉处罚是否具备充分的法律依据?我们该如何理解这种公法责任与内部管理责任的衔接?

  杨尚东:法律与校规互为补充。教职工、学生通过虚假报备为校外人员办理入校,若导致大量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扰乱正常教学科研秩序,可能触发行政违法,被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这是公法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同时,无论是否构成行政违法,其行为均属于严重违反校园管理制度,学校有权依据校规校纪结合治安处罚结果,对校内主体给予纪律处分,这是内部管理责任。学校的严厉处罚,正是依据办学自主权和校纪校规,对“利用身份牟利”这种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学生行为规范的行为作出的回应。

  主持人:那我们如何在惩戒的严肃性和教育的修复性之间找到平衡?

  杨尚东:对学生和教职工的处分,必须严格遵循程序正义,规则制定要民主透明,处分决定要经得起检验。在兼顾惩戒与修复方面,我们也应该设置“容错”与教育机制。对初犯、情节轻微者应以教育为主,体现管理温度。可以考虑引入校史讲解、社会服务等作为“矫正性任务”,帮助他们认识到利用公共身份牟利的错误,而非一味地施加严厉惩罚。

  主持人:这次严厉的惩戒,体现了校方对维护秩序的“零容忍”态度。但我们也要反思,为什么大学需要用行政拘留和解聘这样的“重锤”来维护一个本应由自治和道德约束的秩序?我们理解熊院长提出的“无限责任”是学校不敢开放的重要顾虑。但舆论场上也有质疑的声音,学校是不是把这种“无限责任”当成借口,其本质仍是不想麻烦的“懒政”?

  熊丙奇:这种质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无限责任主体”不是大学自愿选择的,往往是舆论苛责逼迫它们不得不这样做。一旦开放后,如果出现了校外人员伤害学生事件,舆论很可能会立刻指责学校管理不力,要求学校“负全责”,将所有的开放努力“打回原形”。这种舆论氛围,使得学校在做开放决策时,不得不以安全风险规避为第一考量,而不是公共价值最大化。这不是简单的“不想麻烦”,而是风险与收益失衡下的理性规避。很多学校被迫对学生进行“圈养式”管理,不仅管外面的人进去,还管学生什么时候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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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