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
(2025年2月8日)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为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锻造过硬队伍,促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坚持和加强党对审判工作的领导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审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审判机关落实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在审判工作中得到正确、有效执行。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审判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保证党中央关于审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指导、支持、督促人民法院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二)加强审判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全面加强人民法院思想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人民法院理论教育、政治轮训的常态化必修课程。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信、底气和定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政治标准作为选配领导干部的第一标准,选优配强各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上级人民法院党组对下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加强各级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人民法院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和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
(三)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各级党委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格落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行政机关要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尊重司法权威。各级人民法院要自觉接受监督,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带头尊重和维护司法权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三、以严格公正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四)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暴力恐怖、邪教犯罪、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故意杀人、制毒贩毒、个人极端等重大恶性犯罪,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完善各类案件中涉职务犯罪、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其他违法犯罪线索的发现、移送、办理和反馈机制,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
(五)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严惩各类经济犯罪,依法严惩贪污、职务侵占、行贿、受贿等腐败犯罪,有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完善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适用财产保全和司法强制措施,避免对合法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完善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产品缺陷、环境污染等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有效防范、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强化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推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依法审理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等纠纷,推动数据要素高效流通和交易。
(六)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依法严惩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集资、贷款诈骗、洗钱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加强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协同治理,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完善数字货币、移动支付、互联网金融、跨境金融资产交易等新兴领域金融纠纷审理规则。健全金融领域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衔接机制。
(七)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加大对关键前沿领域科技创新和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健全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衔接机制,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综合治理。
(八)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健全以生态环境修复为导向的司法责任承担方式,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加强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审理程序和规则。推动跨部门协调联动,加强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
(九)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加强家事、医疗、养老、就业、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增进民生福祉。健全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判后回访帮扶等家事审判方式,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妥善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促进形成平等、和谐、互信的医患关系。探索推进涉老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调解工作。依法维护平等就业和劳动权利,严惩恶意欠薪,及时兑现农民工胜诉权益,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司法裁判规则。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