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正确地认识我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中国共产党从建立那天起,就把妇女解放事业作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的组成部分,为之不断努力奋斗。新中国成立后,无论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还是改革开放年代,我国一直重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更加全方位地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妇女权益作为一项基本人权,我国在保护方面是走在世界前列的。不能因个别事例否认我们的成就,也不能拿西方人权理念否定我们的制度。
三是切实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要实施好法律,最重要的是各方面要尽职尽责。全社会要尊重妇女,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尽责,保障妇女享有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各级妇联组织作为广大妇女的“娘家人”,要发挥应有作用,维护好妇女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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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林茂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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