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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对外关系法,为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58:22 | 1251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对外关系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集中阐述我国对外工作大政方针、原则立场和制度体系,对我国发展对外关系作出总体规定的基础性涉外法律,它的颁布是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一、深刻认识制定对外关系法的重要深远意义

制定对外关系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外交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提高对外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成果,也是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整体布局,完善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增强涉外立法系统性、协同性的重大举措。

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同世界关系发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我们大力推进并拓展中国式现代化,成为维护世界和平稳定的中流砥柱、促进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同时,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国际格局和秩序复杂演变,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我国发展面临更加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法治建设对发展对外关系、维护国家利益的作用更加凸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强调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要求加强涉外领域立法,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为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法治保障。在这一背景下,对外关系法应运而生。

(一)制定对外关系法是以法律形式贯彻落实习近平外交思想的重大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国际形势风云变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继承和弘扬新中国外交优良传统基础上,以非凡的理论勇气、卓越的政治智慧、强烈的使命担当,积极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和实践创新,提出一系列富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引领人类发展进步潮流的原创性重大外交新理念新战略新倡议,形成了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外交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重大成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制定对外关系法,以法律形式充分体现习近平外交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有利于将党在对外领域的方针政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规范和指导对外工作,服务国内发展大局和对外工作全局。

(二)制定对外关系法是加强党中央对对外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举措。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外交是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我国对外工作的最大优势和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外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各部门各地方要强化统筹协调,各有侧重,相互配合,形成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对外工作大协同局面,确保党中央对外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落到实处。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亲自指挥下,党中央对对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加强,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制定对外关系法,明确载入对外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央外事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对外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厘清党和国家机构对外关系职权,有利于更好发挥对外工作领域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新时代对外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支撑、更为完备的制度规范、更加有力的政治保障。

(三)制定对外关系法是我国长期坚持的外交大政方针和理念实践的系统集成。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对外工作形成了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顺应时代潮流、促进人类进步的方针政策,积累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成熟做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新时代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等重要新倡议新理念新思想,领导新时代对外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制定对外关系法,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对外工作长期坚持的大政方针、成熟稳定的理念实践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同时集中体现新时代对外关系领域的基本原则、基本理念、基本方针,有利于彰显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引领世界大变局发展方向,开辟新征程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境界。

(四)制定对外关系法是完善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关键举措。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外法治体系建设需要加快补短板、强弱项。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从无到有、逐步推进,取得重要进展,同时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涉外领域立法广度深度大幅拓展,为对外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但尚未形成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特别是缺乏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涉外法律,亟需加快弥补。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制定对外关系法,明确涉外领域基本法的定位和指导作用,就对外关系各领域工作作出根本性、原则性规定,同时为其他涉外法律提供授权、指引和衔接,有利于整体性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提升对外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对外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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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