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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伟谈司法公正与舆论张力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57:14 | 0 次浏览 | 分享到:
张建伟谈司法公正与舆论张力 2014年04月11日 13:35:00    来源:中国新闻法治建设学术峰会组委会
     针对“司法行为VS新闻传播”这一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建伟认为:司法跟传媒之间的关系,根本症结是司法要公正。而在司法过程当中,舆论也要保持一定的限度。
2013年是司法不非凡的一年,一系列指标性案件都以审批和判决,新闻舆论的狂欢是一波又一波,正面的有,负面的也有,其中法官组团嫖娼和偷欢使这场舆论带有一抹桃红。我们经常发现,司法这道防线只不过是马奇诺防线,不论怎么样,司法手段当然是解决各种纠纷的非常重要的国家机制,人们期望它保障我们正义的期望不至于灭顶,它是在惊涛骇浪当中人们希望能够得到征求的诺亚方舟。
不过司法因为自身的腐败和专横使人们寻求不到正义,司法官员的越轨行为大概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司法腐败,另外一类是司法专横。但是就整个司法来说,还有一类不良的司法行为我称作为司法伪善。对于司法腐败,人们极为痛恨,对于整个权利腐败人们都痛恨,甚至那些腐败者在公开场合也表达这种痛恨。人们现在比较忽略的是司法专横,司法专横是这样一种状况,司法者掌握着专横的权利,司法人员飘飘然,不是以法律为准绳,而是以法官为准绳,法官先入为主,不能监听,不能自持,言行出格,有损形象。
在司法活动当中,领导拍板这种案件的做法不论是否依附于某种会议的形式,像审判委员会,但都离不开个人专断的本质,这是司法的一种常见形式。至于司法的伪善,我们看到司法机关经常是动听的口号满天飞,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上连篇累牍,实际却经不起严格的警示。伪公开主义的实质就是要搞信息封锁,看起来也有一些人在旁听,但是旁听的人都是刻意安排的人,有的就是法官拖了法袍,穿着便装坐在那里,给社会预留的旁听席位很少,而且给媒体留的席位也是很少的。这种伪公开主义现在在一些社会关注案件当中十分常见,司法伪善还表现为一种表演式的审判,一些重大案件把它当做春晚一样的排练,一次彩排不成还要进行再次彩排,滑天下之大稽,黄四海之大谬。国家在某个区域内使用强制性手段来进行一种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之一就是司法,在权利高度集中,政府对社会严密控制的国家,司法者总是惩治司法,这种司法不是根据人们主权的观念向人们负责,而是充当对人们实行专制统治的机器角色。
除了纳粹德国和法西斯恐怖时期表现出来那种类似压抑感和恐怖感之外,司法机关整体表现出来的专横经常表现为对任何来源的监督和制约都表现出强烈的敌意,滥用司法权来达到使其他的机关或者个人趋从以履行自己的职责,或者维护本部门利益,上下袒护,牺牲当事人利益,明知司法不公正而进行判决,或者是拒不纠正,那么这些都表现出司法机关一种整体的专横。
司法腐败、司法专横、司法伪善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民众根本没有办法通过民主机智达到对司法权的掌握。当然人们不可能共同来司法,所以它只能把权利交给一部分遴选出的官员去司法,那么这种官员的司法我们希望能够让民众对司法的状况有很好的知情权,保障这种知情权。但是我们看到的是现在官员跟民众的疏离是非常的严重,官僚和民众疏离的原因,也包括我们现在的司法活动,它跟媒体有一道防火墙,人们没有办法对这种司法活动、司法公开活动进行一种市政的监督,一种市政的对社会进行报道。
谈到司法和传媒的关系我们知道,大家知道两个问题,一个就是司法独立于民意的问题,司法独立于民意就包括司法要对新闻媒体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新闻媒体不当的干预干扰司法。另外一个方面,司法机关应该受到新闻舆论的监督,所以两者必须要找到它的平衡点。而这种司法活动向社会公开,包括对新闻媒体的公开,它是植根于人民的知情权。
我们现在注意到,在司法当中充满很多乱像。举个例子,像李某某的案件,二审审判长回应社会的五大疑虑,有些说法经不起法学的严格推敲。比如像二审的辨方提供的视频资料,现在法院使用一个词是“没有直接的关联性不予采纳”,这里就避开它到底是有关联性还是没有关联性?它用的是直接关联性,我们会追问到底有没有关联性?这种关联性判断的标准又在哪里?我们的司法从来是不深说的,根本就不会对这样一种疑问来做出回应。所以我们看到这种情况,法官判决书之外不应该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对案件做出评价或者解释,他做的解释应该在判决书当中得以体现,而这个判决书在做出来之后我们应该了解法院是怎么做出的判决,他对于这种关联性应该要做出详细的阐述。所以这里头我们看到的是,我们的司法,尤其是那些指标案件经常是月朦胧、鸟朦胧的审判,我们经常看到的是模模糊糊的这样一种状态。
现在司法与传媒的关系,一个非常大的问题,一个是司法有时候会被舆论所左右,会被舆论所摇摆,但是我一直有这样一个观点,所谓的司法被舆论所左右这样的命题实际上是一个虚妄的说法,因为司法不可能被舆论所左右。这就是我经常讲的,我们只见过狗咬尾巴,没有见过尾巴咬狗。司法本身如果是公正的,你能够坚守住你的那种法律原则的话,舆论是左右不了你的。为什么你能够左右得了?就是因为司法不公正,所以才能够在舆论面前最后是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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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