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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伟谈司法公正与舆论张力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57:14 | 2 次浏览 | 分享到:
所以司法跟传媒的关系,根本症结是司法要公正。在司法过程当中,舆论也要保持一定的限度,这个限度就是对于正在进行的司法活动舆论不能够进行惊涛骇浪式的狂潮,因为这个过程就是要尊重司法,但是我们看到经常是司法的结论还没有产出,媒体就已经做出判决,社会上又进行了一种分化,然后就形成了很多的舆论狂热的乱像。我们在这种司法当中还注意到,最近这些年律师好像找到了自己的力量感,这种力量感是借助于新闻舆论,我们在李某某的案件当中也看到了律师是过度地利用了媒体,律师这么多年忽然发现自己获得了一种力量,律师不是国家权利的执掌者,他没有权利在手,所以过去经常是灰溜溜的,是司法的在野党。但是最近这些年我们发现律师找到自己力量的来源,这就是舆论,现在也有一些律师成为明星律师,在网上经常发表一些言论,不光是法律的,有的时候对很多事情都在发言。
在这个方面我们就注意到,像李某某案件非常有意思的可供解剖的一个新闻法治的事件,一方面我们看到律师违背职业纪律和司法的道德,其中非常典型的就是同为防御方,可是律师却互相拆台,完全没有同台尊重的意识。另外一个方面,我们也注意到他们不停地向媒体爆料,把舆论炒得很热。此外,我们也要思考,律师这样做的时候是不是也有他可同情的地方,因为他处在那种环境是新闻媒体、新闻舆论一边倒,他也是为了寻求信息的平衡和舆论的纠偏,律师他们这样的作为确实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有时候我们可能做这样一个思考,就是我们现在还是前法治的国家,我们对于司法没有办法以依法治国的标准来加以衡量,我们是不是要对律师依法治国的标准来加以约束呢?
 
(张建伟 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根据其在第二届中国新闻法治建设学术峰会发言整理,中国新闻法治建设学术峰会组委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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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