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韩英伟说。
韩英伟说,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上两类犯罪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受害人遭受的财产损失,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韩英伟说。
在郑宁看来,诈骗公司除了主要承担诈骗罪的法律责任外,在诈骗过程中因手段方法不同,也可能会涉及其他关联犯罪,例如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打击力度要加大
安全意识须增强
网贷由于受理快、审核简单、钱款到账快等因素给了骗子可乘之机。
面对此种现象,韩英伟建议,第一,相关网贷平台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网贷;第二,公民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甄别各类诈骗网站特点,避免陷入诈骗旋涡。
郑宁则建议,一是加大打击惩戒力度。现行法律中将网络电信诈骗视为一般诈骗罪,根据实际查获违法所得对犯罪分子进行量刑,这样缺乏对网络电信诈骗进行打击的针对性。对此,应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加大对网络电信诈骗的处罚力度。二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公众应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有关部门、相关企业需共同配合,从法律政策、监管、行业自律等方面进行规范,以此来减少信息泄露事件的发生。三是强化经营者责任义务。电信运营商不仅应严抓实名办卡,严格审查用户身份,还应对市场上销售短信群发现象加强管控。针对网络上常见的钓鱼链接、虚假广告等问题,网络平台应尽到审查义务,在源头上阻断虚假信息的传播,并通过弹窗、强制提醒等手段提醒用户。
对于公民如何防范网贷诈骗,郑宁提醒:首先,不轻信“低利息,高额度,快速到账”等贷款宣传;其次,由于网络信息鱼龙混杂,网贷平台众多,公众在申请贷款时一定要仔细筛选,选择正规机构办理业务。在申请贷款过程中,应认真查看各项条款。正规网贷平台不会让用户提前缴纳任何保证金、服务金等费用,任何有转账、交保证金等要求的平台均存在问题,须时刻保持警惕;再次,保护好自己的隐私信息,不留可乘之机给不法分子。
在韩英伟看来,第一,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合理消费、适度消费,不盲目消费,消除陷入网贷诈骗的潜在因素;第二,提高自身的网络安全意识,增强辨别能力,抵制不良贷款,避免陷入网贷诈骗陷阱,及时固定相关证据;第三,做好尽职调查,如果的确有贷款需要,务必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谨防电信诈骗。(记者 韩丹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