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舆情法治网

   活动公告

周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1:45:56 | 96 次浏览 | 分享到:
周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015年04月03日 15:22:43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核心要点:

■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 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学习研究,汲取中华优秀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西方法治理念和模式,确保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

■ 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公正司法,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从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入手,努力破除影响司法公正、损害司法公信力的体制机制障碍,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 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建设,在巡回法庭建立全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使巡回法庭成为司法改革的“试验田”和“排头兵”。

■ 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2015年1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加强人民法院党组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提出明确要求,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这对于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保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应当切实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始终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方向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这充分表明,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才能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要求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统领工作、指导实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切实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学习研究,汲取中华优秀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西方法治理念和模式,确保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

二、加强人民法院党组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人民法院的党组是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的派出机构,是实现党对人民法院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制度保证。人民法院的党组是否坚强有力,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工作能否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关系到审判职能作用能否得到充分有效发挥。人民法院必须切实加强党组建设,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负起抓工作、带队伍的责任。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要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健全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各项制度,把各级法院党组建设成团结带领广大干警不断开拓奋进的坚强领导集体。正确处理党组和审判委员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党组决策机制对审判委员会改革的指导作用,从职能定位、工作机制、组织构成、监督保障等方面大力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确保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正确进行集中,提高审判委员会决议的质量,通过讨论决定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和重大案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法律统一适用。

三、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人民法院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四个全面”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做到观大势、掌全局、议大事、抓大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决策水平、审判水平和指导水平,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坚决打击暴力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犯罪,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经济工作重点任务,妥善审理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自由贸易区战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激发创新动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切实保障国家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制度的落实。高度关注教育、就业、分配、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民生诉求,妥善化解相关矛盾纠纷,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打击犯罪、化解矛盾、明辨是非、惩恶扬善,褒奖善行义举,遏止歪风邪气,使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鼓励,使违背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裁。

   媒体公信

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