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获悉,自治区法制办日前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抗旱条例(送审稿)》,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贯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据了解,广西易旱易涝,旱灾呈持续时间长、危害范围广、灾害损失重的态势。近几年广西连续遭受干旱,尤其是桂中、桂西北地区水资源紧缺、旱情严重。广西抗旱工作任务繁重,但目前尚未制定与抗旱相关的专项规章制度或法律规程,造成各地抗旱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现象,严重制约着抗旱工作的高效有序的开展。出台地方性法规指导广西依法抗旱、科学抗旱十分紧迫。
征求意见稿贯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和保护抗旱备用水源地,采取措施治理改善抗旱水源水质,保证抗旱用水,并采取有效措施,植树种草,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制度,建立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合理配置水资源,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以解决抗旱长效机制问题;推进农业、工业和居民生活节水技术改造,将建设节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设施纳入城乡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防治水环境恶化造成的水质性缺水和资源枯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