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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去年审结涉儿童权益案5万余件涉案21000余万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0:20:49 | 18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河南法院去年审结涉儿童权益案5万余件涉案21000余万 2016年06月01日 15:37:53    来源:法制网

“从全省法院审结的案件中精心挑选有代表性、有教育意义的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向全社会发布,对侵权人进行警示,为儿童提供维权范本。”5月3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发布全省法院保护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时透露,2015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及儿童权益的民事、行政、执行案件5万余件,涉案金额21000余万元。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已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0件,判处犯罪分子38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9人。

李秀玲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李秀玲与被害人王某(5岁)两家系邻居,王某生前经常去李秀玲家找其孙子玩耍,李秀玲因嫉妒王某比自己的孙子健康、聪明而产生了杀害王某的犯意。2015年7月8日下午,李秀玲多次到被害人家中,在得知被害人奶奶准备洗澡时离开被害人家。18时许,李秀玲发现王某独自一人在胡同口玩耍,遂将王某诱骗家中,用双手狠掐王某颈部,又用衣服缠绕王某颈部猛勒,致王某当场死亡。李秀玲用床单将王某尸体包裹并隐藏于家中的窨井内,用土、水泥块等物进行掩埋。

裁判结果:被告人李秀玲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李秀玲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认罪态度不好,没有悔罪表现,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秀玲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9402元。

典型意义:本案被告人李秀玲与被害人系邻居,因妒忌之心将年仅5岁的被害人杀害,李秀玲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其犯罪手段残忍,动机卑劣,后果特别严重,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法院综合其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判处其死刑,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杨学奇强奸、强制猥亵妇女、盗窃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杨学奇于1998年9月25日、2006年下半年的一天及从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期间,先后窜至长葛市、许昌县、许昌市魏都区等地,15次潜入多所学校女生宿舍和民宅,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强行与18名妇女、幼女发生性关系,致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以暴力方法强制猥亵妇女1次;三次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211元。

裁判结果:被告人杨学奇潜入多所学校女生宿舍和民宅,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18名妇女、幼女发生性关系,致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以暴力方法强制猥亵妇女1次,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杨学奇三次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21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照法律有关规定,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杨学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核准被告人杨学奇死刑。

典型意义:法院判断强奸案件是否达到“罪行极其严重”的死刑适用标准,应当依照刑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司法审判实践,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着重从侵害对象、侵害人数、侵害次数或者持续时间、作案手段、危害后果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本案被告人杨学奇对多名妇女实施强奸、猥亵,13名被害人系未成年人,犯罪场所多为学生宿舍,给学校和学生造成严重影响。法院认定杨学奇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严惩。故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刘洋东猥亵儿童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刘洋东系某县小学一年级数学教师。2014年下半学期以来,刘洋东在学校教室内,多次对其所在班级的女学生袁某某、冀某某、付某某、冀某某、贾某某、李某甲、李某乙采取抠、摸阴部、臀部的方式进行猥亵。

裁判结果:被告人刘洋东使用淫秽手段对儿童进行猥亵,其行为侵犯了被害人的身心健康权,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刘洋东身为教师,对儿童负有教育职责,却利用此便利条件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猥亵犯罪,被侵害的被害人多达七名,社会危害性大,且均为不满八周岁的幼小儿童。依照刑法和有关规定,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刘洋东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典型意义:被害人袁某某的母亲报案后,刘洋东才被依法惩处。在生活中,受到如此伤害的儿童不在少数,因儿童对于性的认识和辨别能力有限,加上对老师的惧怕心理,很少主动对家长反映自己的遭遇,所以家长在平时也要多教育和关心孩子,多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学习生活情况。也有一些学生家长认为遭遇猥亵是丑事,难以启齿,这样只会助长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小学阶段,儿童的性自我保护意识和性防护能力太差。而性自我保护意识和性防护能力的提高,又依赖于性知识和性防护意识的教育,而这恰恰是大多数学校的薄弱环节。一些学生在受到性侵时,根本不知道发生着什么,更谈不上防护。这就需要家长一定要时刻关注未成年子女的身体和心理状态,并告诉她们,身体的一些部位是不允许异性触碰的,一旦受到性侵时,应及时大胆地告诉家长,同时引导孩子们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校领导应把避免教师性侵学生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有要求、有部署、有检查,一旦发现举止不检点的教师,要坚决清除教师队伍,绝不姑息迁就。要知道,姑息必养奸,会使不良教师在犯罪的路上越走越远,更是对学生身心健康的严重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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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