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舆情法治网

   活动公告

评论|珍爱地球,共享生态之美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58:18 | 290 次浏览 | 分享到:

“山峦层林尽染,平原蓝绿交融,城乡鸟语花香。这样的自然美景,既带给人们美的享受,也是人类走向未来的依托。”地球是全人类赖以生存的唯一家园,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今天是第54个世界地球日,让我们携手,珍爱地球,共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生态兴则文明兴,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美丽中国建设。“中华文明历来崇尚天人合一、道法自然,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并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从青藏高原到东海之滨,从沙漠绿洲到彩云之南,绿色越来越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好的环境质量和好的经济质量是一致的,立足新发展阶段,要从保护自然中寻找发展机遇,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重在建章立制,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继“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写入党章,2018年3月11日,“生态文明”写入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

“要完善法律体系,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立法实现了从量到质的全面提升。作为生态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环境保护法经过全面修订,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并加大惩罚力度。绿意“典”藏,民法典专门确立“绿色原则”、提出“绿色要求”、明确“绿色义务”、建立绿色责任制度,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民法制度保障。刑法修正案对危害生态环境的犯罪进行细化,铸就生态环境保护的铜墙铁壁。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黑土地保护法,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修改森林法,守护青山绿更浓,依法推动森林资源的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制定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大江大河奔涌向前,文化根脉生生不息……经过不懈努力,生态环保领域形成“1+N+4”法律制度体系。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生态环保法律和相关决定开展执法检查,并结合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常委会连续7年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推动营造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将审议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持续以法治力量、法律武器推动污染防治、守护绿水青山。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习近平总书记连续11年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种下绿色的希望。植树造林掀起热潮,“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全面推开,义务植树全年化、多样化、便捷化的目标正逐步实现,绿意盎然绘就幸福画卷。在塞罕坝机械林场,三代务林人浇灌出世界上面积最大的人工林,创造了荒原变林海的绿色奇迹。“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是生态文明的真谛。现在,更多的人积极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在点滴行动中为美丽中国助力,为地球留住美好。

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中国已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我们要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携手应对气候环境领域挑战,守护好这颗蓝色星球。”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将完成全球最高碳排放强度降幅,用全球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积极为全球气候治理作出贡献。“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2021年,云南亚洲象群北移南归,吸引世界目光,正是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最好注脚。我国设立的第一批5个国家公园有效保护了东北虎、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成为万物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单则易折,众则难摧”,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提出15项具体任务,内容覆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源、交通等重点领域,让生态文明的理念和实践造福沿线各国人民。

“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这个生命共同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让我们用心守护山之峻美、水之柔美、林之优美、田之丰美、湖之秀美、草之鲜美、沙之壮美、冰之唯美。愿心之所往,皆是美好;行之所至,皆是胜景;地球家园,皆为和美。

(转载应当完整、准确,并注明来源和作者信息)

文章转载:全国人大全国人大www.npc.gov.cn

   媒体公信

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