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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界也要“苍蝇老虎一起打”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57:33 | 3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闻界也要“苍蝇老虎一起打”——陈惊天谈司法与新闻自律 2014年04月11日 13:32:00    来源:中国新闻法治建设学术峰会组委会
 
 
 
 
 新闻界也要“苍蝇老虎一起打”
——陈惊天谈司法与新闻自律

 
     编者按:近年来,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成为新闻界病害,严重损害了新闻队伍形象,侵蚀新闻媒体权威性公信力,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映,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对此,中宣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国记协等9部门于2014年3月27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坚决防止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扩散蔓延,推动形成健康的新闻传播秩序。
不难看出,司法界“苍蝇老虎要一起打”,现在新闻界也要“苍蝇老虎一起打”。
对于司法界、新闻界要“苍蝇老虎一起打”,最高人民法院博士后、中国行为法学会研究部执行主任陈惊天在第二届中国新闻法治建设学术峰会“司法行为VS新闻传播”分论坛中提到,无论司法行为还是传播行为,都必须加强自律,才能使生命力更深远。
如果说媒体、新闻与法治之间,司法行为、新闻行为、传播行为之间,没有很好的克制和自律的话,那一切等于零。如何起到一个良性的作用?我们党中央很多领导讲“外部没有力量能够打败我们,能够打败我们的全来自于内部”,所以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司法行为和新闻行为。这种情况下,不论是司法行为还是传播行为,都必须加强自律,才能使生命力更为深远。
关于“司法与新闻自律”话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如何捋顺两者关系,第二如何找准各自的定位,第三如何加强自律。
1、关于两者关系的问题,我们在网上看到很多,到底新闻和法治,尤其是司法行为跟新闻行为就会存在一个问题,到底是冤家还是亲家?两者首先是亲家,理由就是很多观点认为民主法治下面有几根支柱,司法主流的观念是审判,从这个概念上来讲,司法独立和言论自由、新闻自由,本身是两根支柱,多根支柱中它们两个是共同的支柱,在这种情况之下,两者就是互为支撑的关系,显然是亲家,是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和理念,所以才决定它们是亲家。但是在我39年的生命历程中,我也看到了很多亲家成为冤家,那是为什么?那是因为没有找准各自的定位,中间存在很多的行为示范,然后造成矛盾不断加深,互挖墙角,你的领域被对方不断的侵略。
在这种情况之下我想提一个问题,以前看过一个小游戏,你把你最亲近的十个人写在黑板上,你先划掉一个,然后划到最后的时候说,大部分人剩下三个人,父母、配偶和子女。这种情况下再划一个的时候,你划掉谁?有的人划子女,有的人划父母。那再剩下配偶和父母或者配偶和子女的时候,他要求你必须划掉的时候,你划掉哪个?这个只能见仁见智了。如果把司法独立和审判独立,和新闻自由,这两个支柱我们必须要划掉一个的时候,我想各位在内心深处都有一个答案,到底划掉哪个,这就是接下来要说的,亲家的关系理顺之后,如何不变为冤家,然后下一步就要如何找准定位。
2、找准定位。从新闻传播角度来看,媒体存在什么情况呢?新闻自由状态下面存在什么情况呢?已经找不准定位了。有两个词,一个是无冕之王,二个是第四个权利,这两个都是错的,为什么都是错的呢?首先说第四权,第四权的概念,我记得05年的时候我就提出来,而且当时还有媒体在会议上把我这个观点写出来了,但是我一直没有更正,他写出来的并没有准确表达我的意思。传统的划分,立法、执法、司法,立法解决立的问题,执法解决单项性的政府行为,司法解决矛盾冲突的问题。那所有的权利都需要监督,那时候需要有一个监督权,我们讲的第四权把自己放在监督权,这是错的。国家权利配置当中的利,我认为它四权是立法、执法、司法加监督,我是这个观点。
新闻媒体作为第四权,它是一种监督,部分国家权利赋予你某种职责,相当于某种授权在里面,那你一定说为什么叫无冕之王?你虽然是王,但一定要搞清楚你是无冕,不要导致媒体自毁长城,你的定位要找准。你要客观正确地对待自己。
3、如何加强自律?必须要夯实你的根基这才是你的立身之本,你的审判独立才不会轻易被舆论所控制,你的新闻自由也会得到尊重,但是这种情况只有一个解决途径就是要加强自律。对于审判独立这种情况下,刚才说划掉哪一个的问题,我想这就有一个定位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面是什么呢?首先要尊重国家权利的正常行使,这种情况下审判的正当性,媒体必须给予前提足够的尊重,对于其发挥监督作用,一定要搞清楚,真正媒体的功能是三大项,典型宣传、热点报道、新闻监督,那你不能突出人咬狗的产生行为,这是一个值得商榷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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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