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额到了四五十万或者八九十万的时候,数额大概到了或者时间大概到了,他们就会把软件关掉,迅速“封盘”,当天把作案手机直接扔到河里或者其他地方,马上离开当地。这便完成了“杀一个盘”。随后换地方,换APP“马甲”重新“开盘”。就这样,文某强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连开三盘,获利200多万元。
民警介绍,“培养”诈骗对象的犯罪过程,也在逐步精细化,为了规避风险,他们将一个阶段分成了“吸”“养”“骗”等不同阶段。不同于文某强团伙自己“养”诈骗对象,有的诈骗团伙可直接获得“半成品”诈骗对象,“封盘”诈骗收割即可。
太原警方近期从东北抓获一个“吸粉”团伙,该团伙即是专门为下游环节进行“吸粉”,他们接收到“养号”团伙发来指定的群二维码之后,团伙成员冒充证券公司利用购买来的股民信息,单对单联系,将一个股民拉入指定聊天群24或48小时后,这名成员获得佣金13元,超过10个人头后每拉一个人获得佣金25元,成员每拉一人入群,该团伙老板获佣金七八十元。拉入群之后,“吸粉”团伙就不管了,由下游团伙对这些“准诈骗对象”进行下一步“套路”。
手法四:“跑分平台”“水房”“地下钱庄”等提供洗钱服务
诈骗团伙不直接进行资金结算,而是通过专门的“跑分平台”“水房”等团伙以挣取佣金的方式,将钱洗白,转给诈骗团伙。
太原市公安局反诈中心负责人张虹说,网络犯罪“洗钱”也经历了几个阶段:起初为银行卡取现模式,在银行卡多级流转后,雇佣“车手”将钱取出来。现在则多通过第三方、第四方甚至第五方平台等进行流转,即钱入卡之后迅速转账,然后以购物、购买基金、股票等方式,进入资金池,或者通过对公账户,以企业交易的方式进行资金流转。
民警说,洗钱团伙通过多张银行卡互相转,一级卡转到二级卡,二级卡再转到三级卡,转到七八级的时候,有些会购买股票基金,或者伪装成商户转账。“经过几个层级以后,钱有可能充到境外赌博网站,或者是购买基金、股票等。这样钱就进了大资金池子里,再出来的时候,就分不清楚哪一笔钱是诈骗款,相当于洗白了。”
文某强团伙与上下游“服务商”交易往来全部以“电子加油卡”作为支付手段,1000元额度一张的加油卡,将条码拍下来发过去即完成了交易,搭建一个APP只需要5张卡。
山西警方侦破的罗某勇“跑分洗钱”案中,罗某勇将自己团伙的支付宝账户二维码挂到境外赌博网站,赌资全部进入罗某勇团伙支付宝中,该团伙收账转账“洗钱”,最后通过中间人,将钱转入赌博网站指定用户,完成“跑分”。仅2018年3月的5天时间内,该团伙5人“跑分”600多万元,佣金约为8%到12%。
手法五:虚假身份信息和受害者数据找“卡商”
无论是诈骗团伙,洗钱团伙还是提供作案工具、诈骗对象的“菜商”,他们使用的均是假身份信息,这部分“服务”提供者被称为“卡商”。他们寻找相应的人购买身份信息“四件套”或者对公账户“八件套”。
“四件套”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和银行U盾,每套第一手价格约500元到1000元,流转到诈骗使用者手中每套可达七八千元。“八件套”则包括营业执照、印章、对公账户、U盾等。第一级价格为每套1500元到2000元,到使用者手中每套高达上万元。
山西晋城25岁男子王某杰在今年3月,组成团伙,以本人或他人名义大量注册公司办理营业执照,注册对公账户。同时也通过微信群在网上收购银行公私账户,通过网络和物流寄递方式卖给境外诈骗和赌博团伙。王某杰甚至亲自偷渡境外指挥,以每个对公账户10000元至18000元的价格贩卖给境外的犯罪分子。
手法六:部分新技术成为犯罪“黑科技”
随着网络技术更新,一些不法之徒也不断使用新技术、新应用来逃避警方打击,比如Goip网络电话就是近年来诈骗分子的“新宠”。
山西省公安厅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工作专班的任鑫峰介绍,Goip设备是网络通信的一种硬件设备,支持手机卡接入,能将传统电话信号转化为网络信号。一台设备可供上百张手机SIM卡同时运作,还可以远程控制异地的SIM卡和Goip设备拨打电话、收发短信,实现了人与SIM卡的分离,达到隐藏身份、逃避打击的目的。
手法七:“犯罪套路”也能购买
生活中,各种类型的电信诈骗手段和套路层出不穷,却又似曾相识。民警介绍,“黑灰产”中还有专门制作诈骗“剧本”的团队,这些不乏心理学、文学、侦查学背景的专业人士,编造“套路贷”“杀猪盘”“冒充公检法”等各种犯罪套路。
“‘杀猪盘’原本是通过冒充谈恋爱等感情手段诱使受害者投资或赌博,在文某强案中,谈感情的阶段直接省略了,上来就是投资诈骗。”民警说,诈骗套路也在变化。
农民工、大学生等沦为诈骗分子“工具人”
网络犯罪分工的日益精细化,导致一些农民工、大学生等弱势群体成为犯罪的“工具人”,沦为犯罪“帮凶”。
有民警表示,从近年来破获的案件看,受雇开卡的群体呈现年轻化趋势,辍学的社会闲散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在校学生成为主要目标。这些群体欠缺社会经验,爱贪小便宜,法律知识淡薄,受利益驱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