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受贿一案宣判时,在法庭最后陈述中,刘铁男痛哭流涕:“每天我都在自责,因为我的过错把孩子也毁了,让他走上歧途,我对他的犯错误,养不教,父之过,对他的犯罪我应该负全部和根本的责任……”
有观点认为,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已成为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
其实不少落马官员贪腐的初衷,是为了让家人生活得更好。但当方向错误时,走得越快,反而离目标越远。
清代思想家林则徐曾说过:“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财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过。”
此言足可为鉴。
另外,古人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
规矩,是一种约束,一种准则。
人不以规矩则废。王敏等人正是因为无视纪律、不讲规矩、不守底线,才必然“踩雷”、“触电”,甚至滑向腐败的深渊。
立规立诫
上世纪60年代,焦裕禄担任河南省兰考县委书记期间,有一次,他的大儿子焦国庆想看戏,就告诉门口的售票员:“焦书记是我爸爸。”
焦裕禄知道后非常生气,当即叫来家人训了一顿,命令孩子立刻把票钱如数送给戏院。紧接着他又建议县委起草了《干部十不准》的通知,不准任何干部和他们的子弟“看白戏”。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
眷顾亲情是人之天性,无可厚非。但公权与私利之间亦存在天然的鸿沟,不可逾越。
因此,有观点认为,应该立规立诫,划清亲情与权力的界限,扎紧制度“笼子”。
2015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做到廉以修身、廉以持家,培育良好家风,教育督促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走正道。
今年1月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提出,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这是首次以党内纪律规矩的方式,将树立良好家风列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增加多项条款,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权职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
去年,上海还率先进行试点,出台《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有专家认为,这在家风建设层面上也是一种配套制度的构建。
此外,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也是家风建设的应有之义。一旦出现领导干部违纪涉及子女亲属及身边人的现象,从严处理,以儆效尤,让权力不再“任性”。
“领导干部对子女亲属的管理有时难以靠‘硬制度’,这就要通过家规、家诫等,用精神力量和道德力量进行约束。”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表示,这种对领导干部子女亲属及身边人的精神约束,落脚点其实也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手中权力运行的规范。
行文将止之时,《法制日报》记者看到消息,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力夫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张力夫严重违纪的问题之一,是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默许亲属利用其本人职权谋取私利。
张力夫也为此付出代价: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力夫开除党籍处分,按照副科级确定退休待遇。
正家风,仍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