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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建议准则》发布倡议提高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水平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24:51 | 4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建议准则》发布倡议提高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水平 2020年12月21日 17:31:20    来源:中国舆情法治网;作者:吴晨、李斌、芦云、孙连钟、安之、薛军、苏号朋、郝作成


  12月19日,在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年会“电子商务领域的消费者保护:进展与问题”论坛上,由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3·15电商消保论坛、中国行为法学会新闻舆论监督研究专业委员会、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了《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建议准则》(以下简称“电商消保准则”)。

  《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建议准则》针对近来发生在电商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九项具体准则:一、诚信经营;二、公平交易;三、公平合同条款;四、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五、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六、保障消费者人身与财产安全;七、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八、保障消费者信用评价权;九、电子商务经营者与消费者教育。

  发布方介绍,《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建议准则》在起草过程中,邀请了立法、监管、司法等政府机关,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名高校学者和多家电商企业的代表,对准则草案进行了多次研讨论证,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数据杀熟”、“二选一”限制交易等行为,都作出了针对性的规定。发布方表示,发布《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建议准则》主要目的是,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合规经营提供指引,提升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促进电商企业依法合规,健康发展,在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建议准则

(2020年版)

  导言

  1.电子商务的定义: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电子商务涉及的主体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自建网站经营者、通过其他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快递服务提供者、消费者等。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通过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直播平台等互联网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

  2.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中国电子商务经过20余年的发展,从B2B、B2C、C2C到O2O,线上线下融合发展。2019年,中国网民规模已超过9亿人,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34.81万亿元,电子商务从业人员达5125.65万人(数据来源《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9)》)。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网络经济、创新驱动、经济活力、知识能力、转型升级各项分类指数与上年相比均有提升。据测算,2019年网络经济指数高达856.5,比上年增长42.0%,对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增长的贡献率为80.5%。电子商务极大丰富和便利了消费者的生活,提升了消费者的生活品质。与此同时,电子商务这一新兴业态对消费者保护带来了不同于传统线下交易的新挑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实施后,特别是在今年防疫过程中,在电子商务领域出现的一些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需要引起特别关注。

  3. 监管动态:临近2020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先后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结合疫情期间网络交易业态新动向,聚焦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领域规范管理的现实需要,并明确针对预防和制止互联网巨头在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本建议准则的目的: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合规经营提供指引、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支持;帮助社会公众了解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促进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电商平台经营者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参考《联合国消费者保护准则》的精神,特拟定本建议准则,供各方参考研讨。

  一、 诚信经营

  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应当依法登记,诚信经营,恪守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强化自我监督,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在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中实施虚构交易、刷单炒信、流量造假、编造评价、虚假宣传、虚假营销、伪造或冒用市场主体信息等行为,构成违法和对消费者的欺骗、误导,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公开、公平、公正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通过约定惩罚性违约金、制定先行赔付规则等方式严厉打击平台内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 公平交易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尊重并保障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利。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且无正当理由,以书面协议、口头方式、平台规则、数据、算法、技术等手段,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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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