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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中等城市仲裁机构的绍兴模式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23:56 | 12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1+X”:中等城市仲裁机构的绍兴模式 2015年11月19日 11:11:18    来源:人民网

绍兴仲裁委员会在浙江省绍兴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努力构建1+X模式,即一个仲裁委员会主体机构,加上若干家专业仲裁机构;裁决作为仲裁机构的一个主体方法,加上中立评估、争议评审、第三方调解、仲裁确认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专家办案、一裁终局”的优势,公正处理案件,及时解决纠纷,案件受理数不断增加,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自1996年8月成立以来,绍兴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民事、商事纠纷8500余件,涉案标的达110余亿元,案件涉及建设工程、房地产、借贷、保险、货物买卖、委托代理、设备定作、加工承揽、物业服务等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绍兴仲裁委员会作为全国首批仲裁规范化试点单位和首批仲裁“两化”试点单位,其“1+X”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仲裁机构的“1+X”模式

主体机构

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机构由设区的市政府牵头建立。作为履行仲裁职能的主体机构,绍兴仲裁委员会聘有340名仲裁员,建立有顾问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发展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等专门机构。绍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类似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有一名主任(兼仲裁委秘书长)、两名副主任(兼仲裁委副秘书长)、4个处室、22名工作人员,拥有1100余平方米办公用房。近年来,他们狠抓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建立健全了办案、财务、仲裁员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60余项。绍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优秀党组织、市级文明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浙江省劳动模范集体、浙江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绍兴仲裁委员会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政府部门交办的案件日益增多,主要涉及土地出让使用、招商引资、工程建设、房屋租赁等方面争议,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仲裁委依据事实与法律,本着公平合理原则予以处理,较好地减轻了政府部门协调压力。仅去年以来,仲裁委就受理33个政府部门的合同纠纷和涉及经济利益的其他纠纷70余件;二是涉及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保险理赔等方面案件呈增多趋势,占案件受理数的25%;三是涉及民生和社会领域的纠纷较多,主要是由商品房质量、延迟交房、逾期付款、逾期办证、拖欠工程款、拖欠租金、租期满不搬等原因引发的争议,这类涉及民生争议案件占仲裁受理数的40%。仲裁委依法依规处理,较好地预防了因经济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或群体性纠纷,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对仲裁的满意率达到99%以上;四是快捷解决纠纷,服务重点企业。对重点企业的各类经济活动包括建设、开发、经营、融资等,提供风险提示,帮助规范合同文本。对重点企业出现的经济纠纷,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快受理、快组庭、快开庭、快结案,并做到案结事了,尽快实现企业债权,加快企业现金流,同时防止因经济纠纷引发其他纠纷矛盾,企业之间因此也握手言和,变对抗为合作。今年年初,绍兴仲裁委还专门出台了对重点市场、重点企业提供主动服务、免费服务的10条意见,受到各专业市场和重点企业的充分肯定。仲裁的快速高效和专家办案,受到企业和社会各界好评。重点企业之间因货物买卖、股权转让、委托经营、加工承揽、装饰装修等产生的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占到全部仲裁案件的30%以上。

去年初,绍兴仲裁委员会被列为全国首批仲裁“两化”(即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试点单位。根据试点实施意见,市政府召开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仲裁委关于仲裁“两化”试点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两化”试点问题。同年7月,市府办出台《关于实施仲裁“两化”试点的若干意见》。同年12月,市政府召开推进仲裁“两化”试点动员大会。

今年以来,绍兴仲裁委全面修订了仲裁业务文书格式,以适应仲裁“两化”工作需要。组织专家教授成立合同文本编纂委员会,对常用合同文本进行系统整理,编写了《最新合同范本大全及要点解读》,计16大类170余个,先后发布了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保险理赔和金融借贷4部《绍兴仲裁蓝皮书》,受到了广大企业和社会的好评。

根据绍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仲裁“两化”试点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除了发挥仲裁委员会主体机构职能外,绍兴仲裁委员会还积极组建成立专业仲裁机构,推动仲裁组织机构的专业化和案件处理的专业化,以响应与满足社会多元化纠纷解决需要。

X1:成立金融仲裁院,专门解决金融借款纠纷

2012年10月,经绍兴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市编委批准,成立了绍兴金融仲裁院,以发挥仲裁在处理逾期借款中“专家办案、一裁终局”的职能作用,

绍兴金融仲裁院成立以后,绍兴仲裁委员会专门制订了《金融仲裁特别规则》,聘请了181名金融仲裁员,编制了《金融仲裁员名册》,出台了对银行、小贷公司金融借款和民间借贷案件实行收费减半、审限减半的优惠政策,以最大限度地支持金融机构发展,最大力度地化解金融经营风险。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当天立案,当天审结。金融仲裁院成立以来,已审理各类金融案件351件,涉案标的额32.7亿元,平均办案天数21天,仲裁的快捷高效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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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