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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新闻法治建设学术峰会在京召开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16:52 | 955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四届中国新闻法治建设学术峰会在京召开 2016年04月13日 10:48:24    来源:中国新闻监督网
第四届中国新闻法治建设学术峰会1月16日在北京召开,200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律界、新闻界专家学者、从业人员齐聚一堂,针对“在新媒体语境下如何促进新闻报道和法治建设良性互动”等课题展开交流与研讨。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党组书记翟惠生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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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党组书记翟惠生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翟惠生在开幕式致辞中说,新闻工作者要把规矩、道德挺在前面,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建立全国道德委员会,就是倡导、引导新闻工作者如何建立内心的道德法治,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讲好新闻道德要做到三条:讲历史,把道德法治建设的来龙去脉说清楚;讲文化,道德是心中的法律,要把心中的法律清楚;讲科学,要把道德法治用通俗的语言、用老百姓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去传播。
 
围绕“新闻法治·媒体责任”的主题,大会以主题演讲和分论坛讨论的形式,邀请专家学者围绕“传播权利与社会监督”、“媒体失范与法律归责”、“新媒体传播与依法治网”等热点话题发表观点。与会专家指出,在依法治国持续推进,新媒体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媒体传播行为如何规范、媒体的权利义务如何界定、媒体责任如何承担等课题,需要学界和业界共同思考;需要不断强化新闻行业及新闻工作者的法律规范与职业伦理规范。
 
峰会上,中国行为法学会规范制定行为研究会会长吴高盛认为,当下媒体最重要的责任是行使好舆论监督,最大的责任是负责任地进行监督。互联网和自媒体的兴起,更要求大众媒体负责任地进行监督。大众传播是有组织地进行言论传播,言论必须符合社会公认的道德底线,如果违反了道德,首先媒体要进行自我反省和谴责。媒体的传播有纪律责任,一个媒体制定的规章制度约束本单位的传播行为,如果触犯,会受到处分。媒体最大的责任是法律责任,包括行政的、刑事的和民事的。媒体要讲好故事,保障好自己的权利,履行好监督职责。
 
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编委汤计在峰会上说,在我国诚信体系尚未建成、腐败现象还在发生的当下,只有强化监督,才能推动个案的公平公正。心术不正、思想偏激、作风飘浮的记者做不好监督,一个好记者首先是一个好人。新闻工作者要有三个清醒的认识: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符合中国国情,是维护中国稳定的基础;二是体制内媒体和市场化媒体都是党领导下的新闻单位,司法机关也是党领导下的机关单位,二者情同手足;三是新闻报道的终极目的是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不是娱乐大众的工具。
 
峰会由中国行为法学会新闻监督行为研究会、清华大学中国司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等机构共同主办,《人民法治》杂志社是承办单位之一。峰会上,“中国新闻法治优秀学术论文奖”“2015年中国新闻法治十大影响力事件”评选结果也同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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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