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启动专项巡视
《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实现巡视工作对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覆盖,探索开展专项巡视,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
为实现上述目标,中央加快了巡视节奏,2014年,中央巡视组共开展3轮巡视,巡视40个地方、部门和中央企事业单位,加上2013年的2轮巡视,已实现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全覆盖,发现了一批突出问题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推动查处了一批腐败案件,巡视的强度、力度和效果前所未有,形成了有力震慑,赢得了党心民心。
但是,要真正实现对全部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全覆盖,仅靠常规巡视是不够的,必须从程序、时间、对象等固化模式制约中解放出来,进一步改革创新,探索实现全覆盖路径。
为此,2014年11月,中央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全面启动了对13个单位的专项巡视。与常规巡视不同,专项巡视目标清晰、聚焦问题、突出重点、挖深吃透,虽不求面面俱到,但因更加机动灵活,在威慑力上实际已经形成了“全覆盖”态势。
同时,巡视工作条例修订工作和配套制度建设也提上了日程,依规依纪开展巡视将进一步开创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