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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0:28:07 | 1341 次浏览 | 分享到:

 
  (六)宣传教育不扎实。抓好廉政教育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多宣传,常教育,使广大干警增强做好廉正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廉正建设放在与审判同等重要的位置。但有的法院在这方面做得不够,致使少数干警在教育方面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产生廉政教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落实起来不要”的错误想法。以至于抓廉政教育缺乏主动性、积极性,一般是领导安排了才做,应付交差,流于形式。
 
  二、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正建设的对策及措施
 
  (一)思想上要加强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党和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高度重视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只会加强,不会削弱。虽然法院队伍总体是好的,但是所面临的形势也是不容乐观的。特别是基于法院司法裁判的特点,随时面对着各种各样的诱惑和人情社会关系的影响,基层法院处在司法审判的第一线,绝大多数的纠纷案件要通过基层法院审理和裁判,直接面对成千上万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他社会关系。因此,我们必须自觉站在全局的高度,认清形势任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把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业务和其他之间的辩证关系,充分认识到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审判任务必须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而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又离不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在日常中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和主体地位,把责任制纳入基层法院党组、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与审判、执行和法院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理清思路、对症下药。将工作思路统一到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工作目标统一到最大限度减少违纪,竭尽全力杜绝犯罪;工作重点是积极构筑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不愿为的“四不为”机制;基本策略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查处。一是要以开展廉洁司法活动为重点,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判、执行等纪律方面规定的学习,强化干警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制意识。二是要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开展党员先进性谈心活动,了解干警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各种模糊和错误认识,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通过走访活动了解情况,结合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抓好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效果。三是要抓好三个结合。即抓好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组织教育与家庭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与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的结合,真正使教育抓出成效。
 
  (三)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人的有效机制,保证审判队伍的纯洁。一是完善制度。要对现行的党风廉政制度进行一次清理,重点完善廉政谈话和诫勉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廉政建设考核、奖惩制度、廉政保证金制度等等,同时还要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等审判管理制度,使各项制度更加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具有操作性、可行性。二是抓好落实。这是一个关键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经常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严厉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使规章制度真正成为每个法官都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
 
  (四)强化管理和监督。内部监督主要是:管理出效益,管理也是生产力。如果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管理混乱、纪律涣散,就很容易给人以可乘之机,很容易发生违法违纪和消极腐败现象。法院作为一个比较特殊的司法部门,应当尽快建立起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特点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确保日常各项审判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为司法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一是强化诉讼中的监督,充分发挥法院内部的审判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二是强化执行中的监督,实行执行票款分离、黄牌警告及执行换员制度,实现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有效制衡;三是强化审判管理监督,院长、庭长要按照岗位职责和管理规定,在尊重和保障合议庭、独任法官审判权力的基础上加强审判管理;四是强化法院监察机构的监督,将监察监督渗透到审判、执行和法院其他中去。外部监督主要是指法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要认真落实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强化舆论监督的力度,拓宽监督渠道,将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以外。通过上下联动、左右互通的立体监督网络,形成人人接受监督,人人参与监督的良好机制,以防止审判权力失控,防止法官行为失范,防止人民法院失信。
 
  (五)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自律是基础,他律则是威慑、是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立足于教育、立足于自律,但是,我们不能寄希望于人人都能廉洁自律,人也不可能永远都不犯错误。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不能以为一段时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或者消极腐败现象就可以刀枪入库,仍然要时刻保持警惕、严阵以待,始终以敏锐的目光、果敢的决心和魄力,不断提高发现的能力、查处的能力,严肃有效的查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和消极腐败现象,以震慑违法违纪分子,反过来教育和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细化责任标准,实行按季或年度考核的办法,并严格追究责任。该环节是基层法院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所在,应实行“一把手”工程,把这个关键抓落实。首先要建立“一个机制”,即建立上下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法院与同级党委纪检部门的协调机制,完善信息网络,拓宽信息渠道,避免责任追究案源的流失;其次要强化“两个检查”,即强化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和对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责任追究中的无原则性,避免应追究而不追究或追究过于宽软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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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