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属于国家专卖,你想卖烟就要办许可证,如不办,麻烦大了去。日前安徽五河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非法经营罪案件,石刚无证非法经营烟草,金额达10多万元,一审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今年50多岁的城区居民石刚,看到他人经营烟草收入不错,于2015年1-2月春节前后,在没有取得烟草零售、批发许可证的情况下,向他人购买中华、玉溪等牌卷烟在城乡推销,其中销售卷烟价值8万余元,库存卷烟价值近4万元,合计12万余元,严重扰乱了当地烟草市场秩序,后遭人举报被刑事拘留。
法院认为:被告人石刚违反国家规定,无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制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专家提醒,卖的虽是真烟,但无证就没有卖的资格。非法经营的买卖,自然也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