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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结工维权如何变被动为主动

来源:新华网 | 作者:杨松 | 发布时间: 2024-10-25 10:43:53 | 461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4-10-25 10:43:53 来源:新华网

       因不签合同、找不到雇主等原因,“即招即走”的他们容易遭遇报酬被拖欠、受伤无人赔

  律师提醒,双方形成雇佣关系之前要签订劳务合同,务工过程注意留痕,还可以及时寻找法律援助

 阅读提示

  从事日结工的劳动者应提高法律维权意识,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进一步规范零工市场的管理,加强对零工市场的监管,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去年打零工的时候,我摔伤了胳膊,鉴定为伤残十级,雇主只支付了部分医药费,因为没有劳务合同,维权过程非常被动……”10月15日,山东省胶州市外来务工人员潘静向《工人日报》记者反映。

  潘静口中的“零工”是以日结工资为形式的用工模式,这类用工大多集中在零工市场、人才劳务市场等地,雇主多为转包单位和个人,他们与务工人员之间通常以口头约定的形式确定用工时间、薪酬待遇、工作内容等,因为缺少可以作为证据的劳务合同等必要手续,一旦发生拖欠报酬或伤害事故,务工人员的权益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

 日结工维权受挫

  53岁的潘静是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人,因为没有技术只能打一些简单的散工。2023年10月18日,家住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的赵燕为抢收作物,来到零工市场寻找零工,口头与潘静达成雇佣关系,约定每天薪酬120元。

  当天中午干活过程中,赵燕启动三轮电动车时因为速度过猛导致潘静跌落在地造成骨折,后经法院鉴定为伤残十级。

  潘静住院28天,赵燕缴纳2万余元的医药费,为潘静雇佣护工7天,此后便以双方没有劳务关系为由拒绝支付剩余的3000余元医药费。几经协商未果,2024年1月,潘静将赵燕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赵燕赔偿其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0万元。

  5月27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对方律师以双方没有劳务关系为由,拒绝潘静的赔偿诉求,而潘静也因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双方的雇佣关系,诉求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探究维权难的原因

  “日结工维权困难的根本原因在于,雇佣双方没有建立明确的劳务关系,一旦发生维权事件,很难为自己争取到合法权益。”山东文康(上合示范区)律师事务所匡海涛说。

  胶州市“零工社区”务工人员赵新有着30多年的打零工经历。据他介绍,“日结工”从业人员行业门类多样,大多集中在电焊、力工、瓦工等工种。通常是建筑工地、装修装卸队伍等承包人员到市场招工,口头商定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和内容,达成一致立即到场开工,工资以日结为主,过程中并不会签订任何相关劳务合同和协议,更不会购买相关保险。

  从业几十年,赵新也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当时是做室内装修,说好的每天结算工钱,结果装修完工,就找不到‘包工头’了”。赵新也曾找过业主,业主说“不是我雇佣的你们”,拒绝支付工资,加上当时的信息资源匮乏,不知如何维权的赵新只能“自认倒霉”。

  “早些年的零工市场,类似这样完工后找不到雇主的情况并不鲜见。”匡海涛介绍,长久以来零工市场都是“即招即走”的模式,不签劳务合同、口头约定、雇佣双方不做身份核实,已经成为零工市场的用工属性,一旦发生维权纠纷,务工人员无法提供可以证明双方关系的证据,维权之路只能陷入僵局。由于日结工多为外来务工人员,大多受教育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发生纠纷以后根本不懂如何通过法律武器维权,甚至很多人因为怕“惹来更多的麻烦”选择“息事宁人”。此外,因为缺少雇主的身份信息,加之到零工市场招工的雇主大多是经过“转包”甚至“三包”的个人,流动性较强,寻找难度很大,长时间的找人成本使得务工人员“望而却步”。

  因此,日结工的务工人员发生工资拖欠、工伤事故等维权事件以后,如果牵扯金额不多,通常不会进行追究或维权,使合法权益受损。

 日结工维权如何变被动为主动

  即便没有建立劳务合同,日结工的权益就不受法律保护吗?对此,匡海涛介绍,日结工的情况大多是一种临时性、短期的劳务关系。实际上,很多日结工没有订立书面劳务合同,只是用工方进行口头报价和陈述工作条件,即便如此,双方也构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日结工同样受相关法律保护。与劳动关系不同的是,劳务关系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日结工想维权如何变被动为主动?匡海涛说 ,首先双方形成雇佣关系之前要签订劳务合同,并且尽量要求对方购买意外保护险、雇主责任险等保险,如果以上都无法满足,也要掌握雇主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作为日后维权的基本保障。

  其次,务工过程注意留痕,及时与雇主沟通工作进度、工资结算标准等信息;如果出现因为雇主单方面原因导致的工作瑕疵,也要及时沟通反馈并且保留聊天记录,以防雇主以工作瑕疵为理由克扣工资。

  最后,一旦发生维权事件,务工人员可以及时通过人社局劳动监察、工会法律援助律师积极维权,将个人损失降到最低。

  经过多年的积累,赵新和工友们也总结出一些维权经验,比如尽量选择熟悉的“包工头”,开工之前互相添加微信、留下手机号码,不论工期多长,必须日结工资,一旦出现拖欠迹象马上停工。开工之前,也要查看工作环境和雇主的相关资质,要在安全合规的情况下开工,避免因为违规作业发生危害生命健康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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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