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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不是“保险箱” 反腐没有“休止符”

来源:新华网 | 作者:杨松 | 发布时间: 2024-10-21 10:11:17 | 203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4-10-21 10:11:17 来源:新华网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专职委员孙书南擅权妄为,退而不休,利用公权力大肆收钱敛财;四川省原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巡视员钟吕坤贪财逐利,退而不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肆放贷收息……近期,多起通报提及党员、干部退而不休搞贪腐的现象,为广大党员、干部持续敲响警钟。本期“廉议汇”就该话题约请三位嘉宾进行讨论。

  夏熊飞(湖南长沙 媒体人):少数党员、干部退而不休,利用权力“余热”大搞贪污腐败,原因何在?

  一方面,缘于他们错误认为退休就意味着“平安着陆”,不用受党纪国法的约束了,于是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走上了违法乱纪的道路,最终导致“晚节不保”。另一方面,少数党员、干部搞“期权腐败”,在职时替人办事不拿钱,约定退休后再收受钱物,或者到关联企业拿高薪,将“期权”变现。

  沈鑫杰(广东深圳 专栏作家):党员、干部工作有退休之日,但对其监督和管理没有留白之时。要擦亮日常监督“探头”,对职务职权影响的延续性表现进行重点梳理,排查易发频发风险点,明确离职退休党员领导干部的“可为”与“不可为”,筑牢廉洁“防火墙”。

  案例是最佳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要通过组织离退休党员、干部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参与庭审现场旁听等形式,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其党性修养和纪法意识。

  江文岩(广东广州 职员):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针对一些党员、干部退而不休搞贪腐,或者利用在职时形成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利等问题作出规定,进一步完善对离岗离职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

  守纪律、讲规矩,不能止于一时一事,而应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当作自己的“终身课题”。广大离岗离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始终拧紧思想“总开关”,知行知止、令行禁止。(整理:尹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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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