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由此可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的重要制度支撑。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的举措。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一招。我国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发布实施以来,各地积极推动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领域落地应用,努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支撑综合决策,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彰显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机制的强大生命力。
目前,我国推动建立了以“二三一”为标志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成果明显。通过建立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划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单元,并且针对每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编制“一单元一策略”的差别化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历经多年探索实践,目前已经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目前,全国已经划定44604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基本实现了全域覆盖。
一批科学有效的管控手段不断显现,在保护中实现“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为各地落实高质量发展战略注入新动能。例如,山西省分区管控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上线运行,平台对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三晋通APP等,面向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成果展示、查询、智能研判等功能。又如,内蒙古兴安盟以各要素管控分区为空间基础,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开展系统治理,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污染治理、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加工业等各具特色的项目建设。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各地区、各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地位、产业布局、自然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容量、环境质量状况也有不同的特点。对此,应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要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容量,合理设定治理评价标准,采用不同的治理方式,在采取工程措施的同时,不能一味地追求高标准、全覆盖。充分衔接重要政策法规、重大规划、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聚焦长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精细化管控。同时,推进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和清洁生产改造,引导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大、市场需求旺盛、市场保障条件好的地区科学布局、有序转移。(肖易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