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四”大调解工作机制施行以来,辉县市薄壁镇和上八里镇矛盾调解中心经历了早期的磨合后,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轨,调解中心均成功调解多起案件。但通过和人民调解员沟通交流,薄壁法庭庭长刘东升发现基层调解组织普遍存在调解成功率较低、村干部重视不够等问题。许多调解员反映在面临民间借贷等简单案件时已有了一些调解心得,但因为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在调解婚姻家庭、合同类案件时有心无力、无处下手,且很多村干部对“三三四”大调解工作不够重视,认为花费了时间调解却收效甚微。鉴于此种情况,刘东升法官决定在以上两个乡镇开展一次“三三四”大调解工作培训会,以加强调解人员的业务知识、增强村干部对调解工作的重视程度。
4月16日,刘法官分别来到薄壁镇和上八里镇开展“三三四”大调解工作培训会,两个乡镇基层调解员及下辖行政村干部悉数到场。会上,刘法官做了《基层社会治理与人民调解》报告,阐明了诉源治理的理论基础和必要性,详细讲解了“三三四”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工作模式,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分享了调解过程中的一些技巧。会后,调解员及村干部反响热烈,纷纷向刘法官咨询调解中遇到的难题和相关法律知识。
此次培训会进一步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调解技巧,同时强化了村干部对“三三四”大调解机制的责任感和参与感。许多调解员表示通过此次培训会收获良多,在今后的调解工作中会更加努力帮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当地居民营造和谐安定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