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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目标让中国式民主更加“全过程”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57:32 | 0 次浏览 | 分享到: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并明确提出未来五年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35年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更加健全。如何落实好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如何让中国式民主更加“全过程”?如何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新征程上绽放新的光彩?关键是要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使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不断发展完善。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有其深刻的历史必然性。这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是人民当家作主。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因此,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坚持民主的社会主义性质,就是坚持人民在国家和社会中的主人翁地位。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形成和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引、坚实的政治保证、可靠的制度载体、必要的物质条件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使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姓“社”,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不断发展完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不跑偏、不脱轨、不变向。

“东方之治”与“西方之乱”的鲜明对比,使我们更加清楚地看到,在现代社会,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因此,我们要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在政治生活中居于领导地位的制度机制,保证把党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原则精神、目标任务以及运行程序、规范要求等,落实到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实践中。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二字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亮丽的底色。

“为了谁”?“依靠谁”?这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面临的一个核心问题,答案就藏在“人民”二字中。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人民民主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实行人民民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句空话,必须通过一定的制度载体,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为了保证国家权力始终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保证国家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谋幸福,我们党自成立起,就为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进行了长期的艰辛探索。可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为人民“量身定制”的,并且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推动下,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发展完善。广大人民群众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建设者、参与者、维护者和最大受益者。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出发点,要依靠人民、为了人民,让“人民”二字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最鲜亮的底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我们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要健全民主制度,创新民主实践,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三、完善制度体系,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一个有完整制度体系保障的民主,才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民主。我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之所以能够经受住风吹雨打,特别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依然魅力不减、成色十足、风采依旧,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势,关键在于我们有一套完整的制度作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融会贯通,保证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使人民民主生动地、具体地体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全过程各环节,实现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全覆盖,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制度保障。

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当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应把制度建设作为一个着力点。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要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重要政治制度,增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系统性、规范性、有效性。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近年来,全国人大先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对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明确规定,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转化为法律制度规范。在新的实践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律规范、体制机制和工作规则,发展机制更健全、保障更有力、运行更顺畅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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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