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举措。大家提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首先需要有法治思维,即合法性思维;其次,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再次,应建立决策的问责和纠错机制;最后就是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十八大报告对依法行政提出了规则制定和重大决策的合法性要求。决策行为涉及到行事的合法、政治上的民主参与,以及基于专家理性支持的多重合法性。法治政府建设应采取以下举措:重大决策上民主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权力运行应更加规则、明晰,行政权力的各环节要进行有效控制;加强法律的监督和救济。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推进大部制体制改革,就是要求精简和降低行政成本,减少副职以及议事协调机构,应重视组织法建设。在监督救济制度方面,要改革信访制度和司法体制机制。信访制度使得党和政府站在解决纠纷的最前沿,损害了司法权威,也影响了行政秩序。化解社会矛盾要更加注重用法治的方式,司法应当成为解决各类社会矛盾的最终方式,真正做到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应完善政府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体系,将法治GDP落实到政府的考核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当中。一定要有科学、全面的考核体系,才能真正构建动力机制。
六是法治政府的建设环境。大家提出,法治政府还欠缺一些支撑性的、基础性的条件。这些条件是未来建设法治政府必须真正面对和解决的,即:需要更完善的市场经济;更成熟的公民社会;更明确的党政关系。在法律文化的建设方面,十八大提出“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法律文化是一个国家法治完善的重要标志,法律文化落后的国家是不可能有良好的法治环境的。(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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