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英媒:中国将进行司法改革 杜绝冤假错案
路透社3月25日文章,原题: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称冤假错案必须得到妥善解决 国家媒体援引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讲话称,冤假错案必须得到妥善解决,否则将损害该国的法治进程。
据新华社报道,习近平在周三晚称:“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司法活动中也存在一些司法不公、冤假错案、司法腐败以及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等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抓紧解决,就会严重影响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
报道还说,民众的信任和满意度将是司法改革奏效的证明,法官和检察官必须“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法官、检察官要有审案判案的权力,也要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制约”。
习近平反复表示,党要保持对司法系统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政治优势”。习近平还表示,要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但不能照搬照抄国外司法制度。
日本外交学者网站3月26日文章,原题:中国改革法院的大计划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后,关注中国法律事务的评论家斯坦利·卢布曼撰文称:“目前尚不清楚,中国领导人是有意在该框架内进行实质性改革,提升中国司法的质量,还是只动嘴皮子。”
对于上述纲要,有必要搞清楚是什么。它是习近平主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部分,目标是提高(党领导下)中国司法的质量。正如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所言:“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改革意在改变一些旧的威权控制,代之以其他形式的管控,同时促进法官的专业水平和自主权。这是一份自上而下的改革文件,目的是加强中央司法权威,同时允许地方灵活试验改革措施。
纲要内两项重大改革值得注意。其一,纲要计划削弱地方党政官员对法院的影响。其二,中国想要建立以听证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这些改革不是只动嘴皮子——这是对文章开篇卢布曼所提问题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