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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不得当老板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24:34 | 1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老赖”不得当老板 2015年12月03日 10:02:54    来源:人民网

记者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悉:从本月起,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启动了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司登记注册环节的任职限制工作。

今后,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即“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注册系统将对其登记申请进行自动拦截,并制发《申请人告知单》,提示其与相关人民法院接洽。

目前,工商总局已经实现与最高人民法院专线网络的连通,归集了170万“老赖”身份信息,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每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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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