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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政府信息公开评估报告:不少部门回应热点避重就轻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23:25 | 325 次浏览 | 分享到:

从依申请公开实际验证情况看,一些政府机关在答复依申请公开时随意性大,严谨性不足,有被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隐患。不少答复较为随意,不严谨,存在法律漏洞,主要表现是以口头沟通代替正式的书面答复、书面答复未规范地标识出答复机关名称、主动公开的信息未准确告知获取途径、不公开信息不明确告知理由等等。另外,对同类申请内容的答复结论口径不一致,有的地方答复公开,有的答复不公开。

建议:提高舆情研判水平与能力,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对此,建议首先,注重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公开工作。应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修订,全面深入地梳理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乃至规范性文件,及时填补制度空白、修改过时规定,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其次,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应当针对特定领域逐步梳理主动公开清单,明确公开主体、对象、范围、方式、时限等具体要求,确保同类信息按照同类标准公开,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

所有通过其他平台公开的信息,都要本着应上网尽上网的要求,在门户网站留存、备查。在提升门户网站技术稳定性的同时,加强栏目设置和优化,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政府信息主动推送、智能查找。应综合考虑所公开信息的特点、群众获取信息的习惯及能力,综合运用好新闻发布、宣传册、明白卡、广告栏、新媒体等平台,实现全方位公开,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需求。

应在现有的舆情监测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舆情研判能力,对于确系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并与政府管理有关的事项,应做到第一时间回应,表明政府与人民群众共同面对问题的态度与诚意;还应基于严谨的调查研究,在查明真相的基础上,坦然面对质疑,勇于承认不足,切实改进工作,消除群众疑虑和误解。应结合重大政策等预公开的要求,畅通互动参与渠道,认真研究、吸纳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开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让群众有参与感。

各级政府均有必要在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配备必要工作人员,使其有能力组织、指导、协调本地区本系统的公开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形成有专门人员长期从事、关注、研究公开工作的机制,不断提升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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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