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宁夏,赋予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使命任务。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国之大者”“省之大计”“民之大事”,使美丽宁夏建设融入美丽中国建设之中,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用力打造高颜值生态环境,奋力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为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宁夏召开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专题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审议通过《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美丽宁夏的意见》,制定环境整治、生态修复、绿色发展、组织保障4类专项文件。以党委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在宁夏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牢记嘱托,践行使命。宁夏作为西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我国唯一一个全境属于黄河流域的省区、全境属于荒漠化防治和“三北”工程,“一屏障两全境”的生态定位,决定了宁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宁夏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持续增强监督刚性,以法治力量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系列举措得以落实,“宁夏蓝”“黄河清”“贺兰晴”“六盘绿”等成为宁夏生态环境大美名片,“塞上江南”更加秀美多姿,美丽宁夏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风景线”。
一、《决定》牵引,齐心协力“奏响”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大合唱”
积力所举,则无不胜。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加快推进美丽宁夏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紧扣美丽宁夏建设这个主题,重点围绕推动落实自治区党委生态环保“九大战”部署,提出推进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要求。
《决定》明确了推动美丽宁夏建设的重要遵循、根本原则、法治保障、监督重点,要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美丽宁夏建设,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障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增强监督刚性,健全完善生态环境领域法规体系,大力推进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
《决定》对“一府一委两院”等各方面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应当履行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要求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全方位保障。同时,要求人大各相关工作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做好《决定》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监督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督办等具体任务,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组织动员全区各级机关、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聚起全面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强大合力。
二、选准监督议题,把“靶向”精准监督作为监督的“突破口”
宁夏地处祖国西北部的黄河中上游地区,黄河流经宁夏397公里,气候干旱少雨,80%的地区年均降雨量不足300毫米,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占比高,水土流失非常严重。宁夏人大常委会紧贴实际选准监督内容,针对宁夏干旱缺水的实际,主动在“水”上作文章,围绕黄河生态保护,把水资源和水环境作为监督的重点,听取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资源保护利用、再生水利用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推动提高污水处理率,拓展再生水利用领域,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靶向”精准监督有效避免了“眉毛胡子一把抓”、监督重点不突出的问题。
根据2023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2022年度全国再生水利用情况,宁夏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8.8%(其中城市44.9%、县城18.3%),居全国第8位、沿黄九省区第3位。
近年来,宁夏人大常委会坚持“靶向”精准监督,连续对大气、水、土壤、固废等多个领域开展监督,对影响法律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典型问题,持续跟踪监督,督促地方及相关部门认真整改,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重点地区大气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
“黄河干流宁夏段保持Ⅱ类进出,地级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80%以上,劣V类水体、城市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垃圾焚烧发电、城市噪声自动监测实现地级市全覆盖”。在刚刚闭幕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自治区主席张雨浦在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实施“靶向”精准监督以来,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一批环境问题,促进了宁夏整体生态环境的改善。
三、实施“闭环”监督,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刚性监督的“试金石”
宁夏作为西北生态环境脆弱的省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难度大、周期长,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持续刚性监督。1月13日召开的宁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环资委等相关委员会对上年度前三季度转交政府部门办理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汇报,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印发反馈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将对办理情况未达到要求的继续交办跟踪办理,直至满意为止。这是宁夏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实施“闭环”监督的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