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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钱学森先生:中国行为法学的先驱者和倡导者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2:24:34 | 1341 次浏览 | 分享到:
追忆钱学森先生:中国行为法学的先驱者和倡导者 2021年12月09日 15:25:32    来源:《人民法治》杂志社

  ——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李文燕接受“中国行为法学的历史与未来-纪念钱学森先生诞辰110周年”专刊访谈

  2021年12月3日下午,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原副校长李文燕教授来到《人民法治》国家会议中心演播厅,接受“中国行为法学的历史与未来——纪念钱学森先生诞辰110周年”专刊访谈。《人民法治》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陈惊天担任主持。

钱学森先生

  访谈中,李文燕教授回顾了中国行为法学会创办的过程。20世纪80年代,在钱学森先生的倡导和推动下,谢邦宇、马宝善、徐立根、康树华、张晋藩、巫昌祯、李双元、黎国智、史焕章、张宝昌、周惠博、钟明钊、张仲麟、金光正、宋涛、王天木、李放、吴祖谋、王少华、章若龙等同志,筹备成立“中国行为科学学会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中国行为法学会前身)。“参与创办的一些老前辈已经仙去,但他们的人格魅力和学术贡献,我们永远铭记在心。”李文燕教授感慨道。1988年1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国行为科学学会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请张友渔、陈守一、孙友余、韩德培、王桂五、曹海波等法学前辈为顾问。1994年4月,经司法部批准,并经民政部注册登记,正式成立中国行为法学会,为国家一级学会。“期间,石泰峰、张文显、布小林、杜万华、刘华、吕忠梅、卓泽渊、何家弘、林喆、黄建武、张善恭、芦琦、杨介生等一大批法学界中青年专家学者加入学会,有力地壮大了中国行为法学的学术队伍和研究力量。” “时间过去太长了,参与创办中国行为法学会的领导专家,尤其是后期加入的中青年才俊很多,其中很多都是现在的名家大腕,我岁数大了,记不全了,我忘了提到的同志别见怪。” 李文燕教授笑道。

李文燕教授(右)接受陈惊天总编(左)访问

  访谈中,李文燕教授介绍了中国行为法学会发展的情况。在第一、二届会长谢邦宇、第三届会长李步云、第四届会长刘家琛、第五届会长江必新、第六届会长董治良等同志的领导下,中国行为法学会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成为有21个二级研究会、5000余名会员的法学社团,创办了《人民法治》杂志社,打造了“中国法律实施论坛”“廉政行为理论高端论坛”“天大·中国司法论坛”“湘江论坛”“长江论坛”“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侦查论坛”“中国新闻法治学术峰会”“金融法律论坛”为代表的一大批知名学术品牌,学术成果丰硕。结合新的形势,现在正在筹备“法治经济·黄河论坛”“澜沧江—湄公河法治论坛”等活动。李文燕教授强调:“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武装下,在第六届董治良会长为首的学会领导班子带领下,在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中国行为法学会踏上新的征程,一定会开创新的辉煌。”

李文燕教授在访谈中

  访谈中,李文燕教授回忆了钱学森先生关于行为法学的讲话。在1988年1月27日召开的中国行为科学学会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钱老亲自到会祝贺,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当时钱老穿着绿色的军大衣,态度非常和蔼。”“他没有讲稿,娓娓讲述了自己对行为法学与行为科学的关系的理解。从行为科学角度出发,探讨了行为法及法行为的一些重要问题。”“法是规范人的行为的,没有人的行为就没有法律。”“在行为法学研究工作的开展上,钱老突出了一个‘融’字,强调我们要把心理行为、社会行为、政治行为等融为一体进行研究,把握行为规律,推进法学发展。”“成立大会当天,由于我当时是常务副秘书长,具体负责会务,进进出出的,并没有完整地听下来,当时没有录音录像,也没有书面讲稿,现在回忆,只想起了这么两点,别的就记不起来了。”“钱老对行为科学和行为法学的关系有很多的认识和见解,与中国行为法学会首任会长谢邦宇教授还有很多书信往来,探讨学术问题,可惜谢老也不在了,这些历史资料估计都找不到了,比较遗憾。”

  “追忆先贤,缅怀钱老的音容笑貌,我不禁肃然起敬。钱老不仅仅是世界著名科学家、两弹一星功勋奖章获得者,他还是中国行为法学的先驱者和倡导者,对开创中国行为法学研究做出了重大贡献。”“钱老的观点,拓宽了法学研究的视野,对当前的法学研究也还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李文燕教授不无感慨地讲道。

陈惊天总编在访谈中

  追忆先贤,《人民法治》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陈惊天和现场工作人员对钱老及致力于推动中国行为法学研究的前辈先贤之敬意,油然而生。“行为法学博大精深,不同的站位、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认识和理解。”谈到体会,陈惊天讲道,“通过访谈,自己直观的认识有三点。一是追寻钱学森先生与张友渔、谢邦宇等一大批法学前辈的脚步,揣摩研究前辈们对于中国法学研究的架构和布局,法学研究似乎可以分为文本研究和行为研究两大路径,从这个角度讲,行为法学显然是法学研究两大路径的一大方向,意义重大;第二,行为法学研究的特点是两个关键字,一个是‘跨’,一个是‘融’,是跨学科的融合,是法学和其它社会学科的综合、应用、研究、融合后的成果,与传统部门法学研究能形成互补,相得益彰;第三,行为法学研究,重点关注行为规律与法的关系,致力于从人的行为和社会形态出发,运用行为科学的一般原理和方法研究法的一般规律,对法律实施的研究,显然有比较优势。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之后,对法律实施领域的研究,自然就成为中国法治研究的主战场,成为法学研究历史舞台的中心。在这个新时代历史舞台上,行为法学必然会大放异彩,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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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