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7日,蒙阴市民李永夫妇在上海工作期间与房东林峰发生争执,林峰趁李永外出期间,故意用刚烧好的开水浇向李永仅1岁大的孩子李友昊,造成小友昊重伤。2015年10月2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峰因犯故意伤害罪,情节恶劣,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林峰未当庭提出上诉。
事件:房客16个月大的儿子被烫成重伤2级
2013年,在上海打工的蒙阴县李永因工作关系结识安徽芜湖人林峰,林峰主动提出让李永借住其家中。26岁的林峰身体不好,大学未毕业休学在家,他希望李永帮他购买日用品、做家务,可以不收房租。2014年4月1日,李永的妻子陈杰带着1岁4个月大的儿子李友昊来上海探望丈夫,并入住林峰家。4月7日上午,林峰要求陈杰帮其买早饭被拒后,要求陈杰夫妇搬走。下午2时许,林峰联系废品收购人员上门,欲变卖李永放在客厅中的电瓶车抵房租,陈杰追至电梯口阻止。林峰返身回屋,将陈杰关在防盗门外,并回房用开水浇烫正在床上的小友昊面部、颈部、手臂等处。经司法鉴定,小友昊头、面、颈、躯干、臀部及双上肢皮肤被严重烫伤,累计范围达体表面积的35%,构成重伤二级。
法院:被告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在一审中,被告人林峰对起诉指控的事实、罪名均无异议。但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林峰在案发期间处于精神病发病期,不能正确认识伤害后果的轻与重,主观恶意较轻,应该酌情减轻处罚。但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足以证明,林峰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未受影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
法院认为,林峰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的证据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林峰具有辨认能力,表现在与李永一家发生冲突之后,并未直接伤害李永,而是选择伤害李永的儿子;在发现浇烫孩子后果严重之后,为逃避惩罚伪造现场;在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两次故意隐瞒。另一个方面是体现在控制能力上,林峰在上午请求帮带早饭遭到陈杰拒绝以后,直到下午才对受害人李友昊进行伤害。
因此,法院对辩护人的意见不予采纳。法官表示,考虑到林峰用开水浇烫无辜幼儿的行为极为恶劣,综合案件的起因和林峰的精神状况,依法判处林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现状:被害人急需巨额治疗费用
小友昊的父亲李永告诉记者,比起判决,他更关心孩子的治疗,“案子也就这样了,现在我儿子还在医院治疗,已经做了3次植皮手术,每天晚上都疼得睡不着觉。受这事情影响,没有别的小孩陪他玩耍,感觉他越来越孤僻了。”
高昂的治疗费是摆在李永面前的一道难题。他表示,他已经卖了老家的房子,但医生告诉他,孩子还需要100万左右的医疗费才能彻底康复。“被告人只在去年抢救的时候给了16万多,之后就再也没出过一分钱。现在他(林峰)名下什么财产都没有,我们只能自己想办法。”
临沂一岁幼童遭上海房东浇开水 烫伤严重
小友昊的伤情严重。
去年年底,一则“山东省临沂市1岁幼童在上海遭房东浇沸水致残”的视频、帖子引起全国网友的广泛关注。
2014年,蒙阴县市民李永在上海打工期间认识了安徽芜湖人林峰,林峰主动提出让李永借住在其家中。现年26岁的林峰身体不好,大学未毕业休学在家,他希望李永可以帮他购买日用品、做家务。
两人的矛盾在李永妻儿住进林峰家中后爆发。
房东将开水浇向1岁幼童
蒙阴县的陈杰怎么也没想到,她和儿子的上海之行成为一场噩梦。2014年4月5日,陈杰带着16个月大的儿子昊昊来到上海,看望在上海打工的丈夫李永。
丈夫白天外出上班,陈杰在出租屋里带孩子,房东林峰频繁到房间里和她聊天,让陈杰有点反感,“房间只有我和孩子,他来到房间里长时间不离开,要跟我聊天,我当时说虽然租了你的房子,也有私人空间。”陈杰劝林峰不要再来。
两天后,林峰又来到陈杰房间,与陈杰发生争执。趁陈杰不注意,林峰将她锁在防盗门外。隔着镂空的防盗门,陈杰看到林峰手提暖壶向正在睡觉的小昊昊身上、头上浇去。正在睡觉的小昊昊一下子哭了起来,几分钟后就没了动静。
身在门外的陈杰声嘶力竭地呼喊着,可她打不开门,只能向丈夫求救。“接到妻子的电话,我边报警边往家里跑,跑到家后林峰还是不开门。”李永说,房东不但没有开门,还让他到楼下等着。
几经交涉之后,李永只能下楼,最终在小区保安的帮助下,小昊昊被救了出来,但此时已经过去了近40分钟,全身被开水湿透的小昊昊双目紧闭,脸上皮破了,只看见嘴在发抖……
烫伤面积达35%,留严重后遗症
随后,李永夫妇拦下出租车赶往医院。“我们先去了一家医院,医生看孩子伤势严重,让我们去武警医院。”李永抱着孩子又跑出来,坐上出租车,但中途太堵了,他让司机闯红灯,司机不敢……
无奈之下,李永再一次拨打110说明情况,但此时小昊昊已经毫无反应,李永一直亲小昊昊,跟他说话。随后,警车和120救护车赶到现场,昊昊随后被紧急送到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