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全省沙区重点实施了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沿海防护林等国家级生态建设工程
□沙区植被状况进一步好转,植物种类明显增加,植被群落稳定性增强,大气降尘量年均减少8.4%
6月17日是第22个“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6月16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向媒体介绍了“十二五”期间辽宁省防沙治沙工作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省沙区重点实施了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沿海防护林等国家级生态建设工程和千万亩经济林、青山工程、全省大规模造林绿化、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等省级生态建设工程,全省累计投入治理资金42.01亿元,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27.56万公顷,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减少,沙化程度继续减轻,沙区植被状况进一步好转,植物种类明显增加,植被群落稳定性增强,大气降尘量年均减少8.4%,防沙治沙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十二五”以来,辽宁省制定完善了沙区林草植被保护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坚决制止滥牧、滥垦、滥樵、滥排污、滥用水资源等行为;同时大力实施沙区围栏封育工程,累计完成围栏封育里程7035公里,围封面积11.73万公顷,有力地保护了沙区林草植被,巩固了防沙治沙成果。
充分发挥林业科研部门的科技支撑作用,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造林技术和治理模式,有效帮助辽宁省研究破解了许多防沙治沙的关键性技术难题。省林业厅先后推广了辽西北沙区防护林优化模式建设技术、沙地优良新树种彰武松种植技术、沙区乔灌草合理配置及防护林体系营建技术等科研成果,制定了《退化人工防护林修复技术》等地方标准,编制了《经济林安全用药手册》,提升了治理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水平。
为营造良好的防沙治沙政策氛围,5年来,辽宁省针对推进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推进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和促进家庭林场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政策,建立起促进沙区林业发展、林农致富和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这些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出台,为辽宁省防沙治沙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按照省政府要求,省林业厅还对全省9个沙区市开展了防沙治沙目标责任期末综合考核工作,有效促进了防沙治沙工作的开展,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