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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下月起实施CEPA新协议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0:35:32 | 47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西壮族自治区下月起实施CEPA新协议 2016年05月24日 15:31:16    来源:法制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下月起实施CEPA新协议

在10个领域先行“试水”

5月23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获悉,为确保CEPA(《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新协议今年6月1日起在广西顺利实施,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已基本完成相关准备工作,计划在金融、旅游、商务、运输、信息、建筑与设计、科教文卫、法律会计、环保、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等10个专业领域推动先行先试示范项目实施。

根据CEPA新协议,广西成为继广东之后全国先行先试的两个省区之一,19项(其中香港13项,澳门6项)CEPA先行先试政策今年落地实施。据了解,自6月1日起,广西将正式采用“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模式实施新协议,目前政策培训、首轮清理法规文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设立绿色通道等工作基本就绪,争取在2016年12月底前形成具有鲜明特色、较为成熟的广西CEPA先行先试政策体系。

为尽快形成项目、基地示范效应,广西壮族自治区将设立联席会议专业工作小组,根据行业领域和示范项目工作需要,分设金融、旅游、商务、运输等10个专业工作小组,在2016年12月底前签署和落实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合作项目;围绕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发展和对港澳合作需要,选定、培育一批具有相对优势的园区或城市,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CEPA先行先试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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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