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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愿赡养母亲,母亲能否将百万元房产赠与扶养人?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0:28:04 | 945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案件证据,还原到被继承人戴某与前夫蔡某签订协议,不难发现无助老人向子女求助、当确定子女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时,最后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了一条有人愿意为其养老送终的解决方案。作为子女本身,既然选择了“不赡养老人不尽孝”,那继承开始也就“遗产无份莫懊恼”。尊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赡养老人是每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每个子女都应当怀揣着一颗尊重老人、敬爱老人的心,尽心竭力奉养好自己的父母,使其安度晚年,让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成为能继承到的最好“遗产”。(梁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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