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专利权人通过警告函达到制止侵权的同时,要注意发送侵权函的方式、内容和范围,对不同的发送对象应承担不同的审慎义务,如果权利人发送警告的行为属于滥用,并造成竞争对手实际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专利权人发送侵权警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其行使民事权利的应有之义,但行使权利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河北高院民三庭相关负责人说,本田株式会社与双环股份公司系列案通过两级法院的审理,较为典型地阐述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应以涉案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从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合判断,同时也明确了权利人通过发送警告函这一救济行为不需以法院判定侵权为前提,但需善尽注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