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有人喜欢说气话:惹我生气把你家房子点了!孰不知一但放火,将会受到法律严惩。日前安徽五河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弟烧兄房屋案件,虽然获得谅解,仍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春1973年出生在农村,小学文化,后与妻子离婚与儿子一起在村中生活。年长10多岁的大哥单华没上过学,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也没结婚孤单一人住在村中3间保障房里,平时就有点受小弟单春的气。2015年7月14日傍晚,单春与两位朋友在家吃饭,喝了三四两白酒。朋友走后,他一人呆在儿子外出打工空无一人的屋里,感觉十分燥热,就到大哥家拿回自家先前送给大哥的电扇。为此,兄弟俩又发生了口角,单华气头上说,你还敢扒我房子不?酒精上头的单春把电扇拿回家后,不顾天黑路远借了村民的梯子重回大哥家,真的爬上屋顶揭瓦往下扔……
单华一见急忙往村支书家报信,邻居也被惊扰出来相劝,但单春一意孤行不听劝阻。掀了一气瓦,单春下了梯子,邻居以为事情告一段落,谁知他又进了最里间屋,将堆放在屋内芦苇点燃,导致三间房屋屋顶及室内物品被烧坏。后在村邻及消防队的帮助下,大火被扑灭,与单华连边的4户人家以及前后几家住户得到保全。后经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烧房屋房顶损失价值为6750元。单春因涉嫌犯罪当晚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看到弟弟要受到法律惩处,单华念及兄弟情分,原谅了他。但单春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不是哥哥谅解就能了事的。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单春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单春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专家说法:放火危害公共安全,放火罪属危险犯,是重罪,不要求造成严重的实际后果,只需行为存在危险性即可构成本罪,也就是说放火未能得逞也会被追究刑责。放火得逞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的,最高可判无期甚至死刑。为此,在生活、工作中遇到挫折时,要寻找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发火时莫“放火”,否则后果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