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暴雨导致个人资产等受损当事人应采取怎样的措施?
自然灾害属于非人为的不可抗力,没有加害人与责任主体,由此带来的人员和财产受损,损失一般由自身承担。不过,若养殖场、果林等的经营者购买了相关农业保险(如养殖业保险等),可按以下流程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1.在保险合同约定时限内(如48小时或72小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供被保险人身份信息、保单号码、事故时间、地点及受损情况等;
2.配合保险公司现场查勘,提供养殖记录、种植面积证明等资料;
3.保险公司会依据合同约定,对符合条件的物化生产成本(如种子、化肥成本)进行赔付,不包含人工和预期收益,具体以保险条款为准。
提示:洪灾致养殖场、果林受损,若无保险,损失通常自行承担。投保农业保险者,需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报案,备好身份信息、保单及受损情况等材料,配合查勘并提供养殖记录等凭证。理赔限于物化成本,人工与预期收益不涵盖,务必提前知晓保险条款细节。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