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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特许经营资格却不停招揽加盟商 识破“快招加盟”骗局

来源:法治网 | 作者:杨松 | 发布时间: 2024-12-18 10:05:37 | 675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4-12-18 10:05:37 来源:法治网

值得注意的是,姚烈在审查林某某等人合同诈骗案中发现:2022年至2023年期间,20余名被害人诉贝×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法院均判决贝×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承担返还加盟费,相关判决均已生效。鉴于贝×加盟均认定为合同诈骗犯罪,判决已经生效,近期将上述线索移送民事检察部门,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经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4年11月27日,鼓楼区法院对林某某等人合同诈骗案一审宣判,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0万元;於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6万元;被告人石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7万元。被告人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经生效。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招商加盟“快招”模式,并非合法意义上的招商。行业内之所以将该种招商模式命名为“快招”,其主要特征表现在:招商团队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快速捞金抽取高比例的加盟费、留下项目公司收拾烂摊子。项目公司作为快招平台,抽取部分加盟费后,当即分配利润,采取金蝉脱壳的手段,以逃避法律追究。

本案中,被告人林某某、於某、石某等人均心存侥幸(正如於某所供述:林某某说这种快招最多打官司,换法人、公司破产,就能蒙混过关),这也是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因素。

面对加盟的利益诱惑和“快招公司”的包装噱头,投资者要时刻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法律意识,识别“快招加盟”背后的骗局。同时,也要进一步增强维权意识,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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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