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使用深度合成技术或人工智能技术完成的作品,如果可能导致公众混淆或者误认,应当进行显著标识。直播间在使用AI技术合成例如工厂车间等虚拟场景时,应确保所传达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主动进行标识,避免误导消费者。
针对当前网络直播带货中存在的虚假宣传等不规范现象,今年7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特别强调了直播带货的透明度要求,明确规定主播必须清晰地向消费者说明“谁在带货”以及“带谁的货”。
黄尹旭分析,具体来看分为四点:直播带货必须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说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直播如果违法,平台、直播间和主播“人人有责”;直播平台有义务帮助消费者维权;违规直播将面临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平台应遵循上述条例规定,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如图像识别、人工智能等,对直播间的画面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如果发现直播间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平台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干预。”黄尹旭认为,平台有必要提醒消费者,履行好告知义务,同时制定明确的规则和标准,要求直播间在使用AI生成或深度合成技术时,必须进行明确标记。同时,平台应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对违规直播间进行处罚和整改。
“平台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信用积分管理体系,明确将未遵循诚信原则、故意使用误导消费者的AI合成内容的直播间列入信用积分黑名单,并根据情节轻重实施相应的信用惩处措施,如限制其账号功能、降低信用评级乃至永久封禁等,为构建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可信的网络环境奠定坚实基础。此举不仅能够有效震慑潜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还能激励广大用户自觉遵守规则,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良好秩序。”郑宁说。(记者 赵丽 见习记者 马子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