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不要贪小利落入犯罪陷阱
据了解,在“2·02”专案中,有很大一部分人因贪小利而触犯了法律。
“‘2·02’专案中,大部分犯罪嫌疑人不知道自己从事的是什么工作,也不知道这些行为是违法的,他们仅是通过联系人进行取钱,获取好处费,也有部分人知道这些钱可能是犯罪得来的,但还是为了获取暴利选择铤而走险。”旺苍县检察院检察官郭宴萍介绍道,“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成为部分不法分子赚钱的方法和途径,‘帮信罪’也成为仅次于危险驾驶罪的第二位高发刑事犯罪。”
“我只是想帮个小忙”“我只是想干个兼职”“我以为和我没关系”……
旺苍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增波普及道:“很多嫌疑人开始对该项罪名并不了解,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不清楚,‘帮信罪’就是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犯罪提供服务器托管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从司法实践来看,很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之所以能够得逞,与他人提供各种帮助密不可分。若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出租、出借、出售或帮犯罪分子收钱、为犯罪分子提供通信传输工具,都可能构成‘帮信罪’。”
检察官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切勿抱有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千万不要因一时大意或贪蝇头小利而以身试法,付出无法挽回的惨痛代价。时刻保持警惕,避免成为电信网络犯罪的“工具人”。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