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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审结消费者权益纠纷案超7000件 北京三中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司法典型案例

来源:北京政法网 | 作者:杨松 | 发布时间: 2024-03-26 11:19:22 | 909 次浏览 | 分享到:
来源:北京政法网 时间:2024-03-26 11:19

另外,发布会还透露,新能源汽车案件正在逐渐增多,质量问题及虚假宣传问题频发;预包装食品标签受关注,保健品质量功效容易引发争议。

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障涉民生消费纠纷案件快审快结

为维护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让纠纷解决程序更加高效、便捷,考虑到部分消费者面临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参加诉讼的实际困难,以及部分消费者为老年人,腿脚不便等问题,北京三中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开通绿色保障通道,最大程度发挥线上立案、跨域立案、电子送达、在线庭审等功能优势,将“多元化解导出平台-多点便民立案平台-集约化排庭送达平台-12368工单响应平台”等特色平台聚集整合,开辟消费纠纷诉前-诉中-诉后的全流程、一站式绿色响应通道。

为提升结案效率,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法院主动延伸工作时间,设置“巡回法庭”“夜间法庭”“假日法庭”,灵活安排庭审,利用“电子卷宗”“OCR识别”等智慧法院辅助技术,快速识别案件焦点,保障涉民生消费纠纷案件快审快结。

北京三中院制定《协同辖区法院深化诉源治理十二项机制》,搭建“1+6+X”诉源治理融平台,积极发挥中级法院优势,与辖区内区委政法委、所属街道、基层法院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共同化解与消费有关的典型案件或群体性案件,打造协同共治的诉源治理链条,强化综合治理,从根本上减少案件发生。2023年,北京三中院联合朝阳、平谷、怀柔法院等建立无讼村居“多元解纷工作站”,通过前移解纷关口,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促进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解于萌芽。

弱势群体在消费中更容易受到欺诈、歧视等不公待遇,北京三中院依法保护老年群体消费权益,对于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不熟悉电子产品等特点施行诈骗的,依法予以严惩。

此外,北京三中院重点保护涉未成年群体消费安全,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涉生育、托育等服务合同纠纷,对于学校、托幼机构等单位的食堂未按规操作导致提供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依法判令其承担赔偿责任,依法加重处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服务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的打赏等消费行为未得到其监护人允许或追认的,依消费者请求判令服务提供者退还款项。

文/董振杰摄像/宁志永剪辑/郭茂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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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