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飞地
因权证要素不齐、面积相互重叠
引发诉讼
历经8年不能息诉
当事人申请监督后
四级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
终于啃下了这块“硬骨头”
……
飞地,指的是隶属于某一行政区管辖但不与本区毗连的土地,因其形成的历史原因复杂,极易引发相邻区域村民之间的矛盾,甚至经历多年诉讼不能息诉。近日,湖南省检察机关通过对法院错误生效裁判进行监督纠正、对行政机关履行生效裁判义务进行跟踪、积极参与申请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矛盾化解,结束了一起由飞地权属引发的多年纠纷。
“这下心里踏实了,十年的纷争总算有了结果,解决了我们村长期以来想解决而一直未解决的大事!”桂阳县白水乡濂某村村支书周某拿到县政府山林权属处理决定书时激动地说。
缘由
荒山无人耕一耕有人争
地处桂阳县东北边的白水乡大风坳山岭因山高、风大、温度低,被当地村民称为“大风凹”,那里的林地长期无人耕种。
2013年1月,白水乡濂某村村民周某峰在“大风凹”承包林地造林,受到清某村和洋某村25个组的村民阻止,并发生扯苗事件,从而引发濂某村4个村民小组与清某村6个组、洋某村19个组的山林权属纠纷。
2014年,天塘山风电项目在“大风凹”征地。伴随着新业态的迅速发展,“大风凹”山林的经济价值显著增加,争议双方的矛盾也进一步激化。
因双方之间的纠纷经乡政府多次调解未果,2014年11月23日,白水乡政府向桂阳县政府提交了《关于请求调处大风凹山林权属纠纷的报告》,濂某村一至四组也分别向县政府提出了山林权属确权申请。
桂阳县政府受理后,向相关村民小组收集“大风凹”山林权属相关证明,进行调查询问,并召开了纠纷协调会,但终因争议较大调解未果。2016年8月1日,桂阳县政府作出山林权属处理决定,将“大风凹”山林权属确归清某村三至六、十、十一组及洋某村一至十九组集体共同所有。濂某村一至四组不服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
诉讼
8年诉讼路案结事未了
濂某村一至四组坚持认为,“大风凹”是自己的飞地,理由是他们持有林权证,并且有经营管理的实举。
2016年12月21日,濂某村相关村民起诉至郴州市中级法院,请求撤销行政复议决定和桂阳县政府作出的山林权属处理决定,判令桂阳县政府重新作出处理决定。法院经审理认为:清某村三至六、十、十一组对争议地“大风凹”提供了桂阳县政府“三定”时期核发的林权证,洋某村一至十九组也提供了县政府核发的林权证,村民陈某渌也提供了土改证存根,以上三个林权证均是县政府依法颁发;濂某村一至四组提供的1982年林权证,未经填证机关和填证人签字、盖章认可,也未经县政府核发,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遂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驳回了濂某村一至四组的诉讼请求。
濂某村一至四组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湖南省高级法院,称“大风凹”的2000亩山林历年都是由他们经营管理使用,有牛场图、宗谱和1982年林权证为证,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大风凹”争议山林归濂某村一至四组所有。上诉被驳回后,他们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申请也被驳回。
2019年5月,濂某村一至四组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监督
审查精细化事实终澄清
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的能动作用,以实质监督为主线,一方面加强精细化审查,做到精准认定事实,精准运用法律,精准提出监督意见;另一方面加强调查核实权适用,在书面审查案卷材料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向行政相对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其他知情案外人了解情况,并向相关行政部门调取重要的档案资料,前往现场察看情况,询问相关见证人。
经过调查核实,检察机关认为,原审法院认定的濂某村一至四组所持林权证无效的理由不能成立,该证与其他案涉林权证具有同等效力;濂某村一至四组所持林权证已经县政府盖章确认,完成了法律意义上的林权确认;现存于档案局内的白水乡林权证普遍存在要素不全的瑕疵;该案所有林权证均为县政府保存的复印件。湖南省高级法院作出行政判决认为案涉争议林地应当全部归清某村三至六、十、十一组及洋某村一至十九组所有,系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此外,检察机关在审查过程中获取了一系列新证据,包括濂某村一至四组飞地权源资料、清某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及宗地图纸、洋某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及宗地图纸,以上权证及图纸均由县政府或其职能部门制作,盖章确认、保存,其中飞地权源资料中还有洋某村、濂某村村委会的盖章,均能证明濂某村一至四组有飞地的事实。同时,根据濂某村一至四组提交的《看牛合同》,1983年与他人签订的“大风凹”山场的《发包合同》,2006年与原中某村签订的《养殖协议》,均可证明濂某村一至四组一直在“大风凹”有经营管理的事实,这也与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协助湖南省检察院调查的函》载明的1984年以来两次土地详查的情况相互印证。这些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2021年7月18日,湖南省检察院提请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抗诉后,最高法指令湖南省高级法院再审。最终,法院作出撤销一、二审判决及案涉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决定,责令桂阳县政府重新作出处理决定的判决。
化解
府检巧联动飞地权属定
法院虽已改判,但行政机关由于担心作出新的处理后会引发新的纠纷,一时难以决断。